开曼投资基金实务(七)- 如何运营及规管开曼投资基金|上
一、“共同基金”的定义 “投资基金”这个术语在开曼群岛并没有法例定义。它是一个用予表示开放式基金(也被称为对冲基金) 和封闭式基金(也被称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专门术语。 《开曼共同基金法》(以下简称“共同基金法”)是开曼群岛有关投资基金的主要法例。共同基金法定义“共同基金”为“一个公司,单元信托或合伙,而它发行股本权益的目的或效果是汇集投资者的资金,以分散投资风险及使共同基金的投资者从收购,持有,管理或处置投资获得利润或收益..." “股本权益”被进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