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虽然全球经济增速放缓,贸易战、保护主义都是2019年经济发展关键词,跨境投资中的税务、知识产权都可能赋予保护主义合法外衣和合理借口,使得被罚款、被制裁的跨境企业有苦难言。但与此同时,全球创新浪潮继续,这种创新不仅仅见于高科技产业和技术产业,它几乎发生在所有经济领域。全球研发投入的增速高于全球经济发展增速,在1996年至2016年间增长了一倍以上。 根据近日发布的《2019胡润全球独角兽榜》显示,全球一共有494家独角兽,中国企业数量以206家首次超过美国,且前三大均为中国企业。中国拥有足够多优质的企业走向国际化,并且随着全球金融的融合、信息高速发展,中国企业在走出去之前越来越重视对拟投资目的地法律、税务、营商环境、金融环境等多方面的实地考察和专业尽职调查,却往往忽略了对于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透彻了解和战略规划,无论是对于自己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没有严密部署,还是对于投资地知识产权缺乏充分了解,亦或是跨境知识产权运用没有事先布局,都可能成为跨境经营、投并购的巨大绊脚石,甚至给企业造成重大风险和损失。 新加坡作为亚洲乃至全球投资环境领先的金融中心,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康奈尔大学、欧洲工商管理学院联合发布的《2019年全球创新指数》中,在近130个经济体中排名第八位,亚洲第一。在世界经济论坛《2019年全球竞争力报告》知识产权保护一项排名第二,亚洲第一。

(来源:2019全球创新指数)

(来源:2019全球竞争力报告)

新加坡的知识产权主要分为商标、地理标志、专利、设计、著作权等,与中国的《专利法》将发明创造按照创造性程度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不同,新加坡并未进一步细分专利分类,专利和设计分别适用不同法律规定,用不同方式申请保护。 新加坡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参与和认可的国际条约等共计超过150部,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保护是全方位的。对于专注于新加坡本地市场的企业而言,企业可以通过新加坡国内系统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对于跨国集团而言,由于企业产品或服务销往亚洲、欧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则可以考虑通过新加坡参与的国际条约申请国际商标和专利,从而更加高效而低成本地获得在多国受到保护的可能。 以马德里体系为例,马德里联盟由《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的缔约方组成,目前有106个成员,其中就包括新加坡和中国,以及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韩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各大洲主要经济体。企业可以向其所在地主管当局(称为“原属局”)提出申请或作为注册基础,在国际申请中选择想让商标获得保护的多个缔约方,只需提交一份申请、缴纳一组费用,便可在多个国家和地区申请保护,日后的变更、续展或扩展全球商标亦可通过统一的系统进行。当然,国际商标也并非完美,比较突出的就是“中心打击原则”,即自商标注册五年内,若该商标在原属局或当地法院被裁定撤销,或由于主动在原属局注销、不续展而失效等,国际商标在全部申请/注册国均产生同等法律后果。 为减少知识产权保护成本,鼓励知识产权意识,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一直在进行政策创新和政策支持。IPOS在2017年调低了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费用,而为使得物尽其用,又调高了商标和专利的续展费用,以促使那些根本未使用其商标或专利的企业及个人放弃商标保护或向公众释放专利。为了将知识产权保护落到实处,IPOS对于提交该机构的知识产权纠纷可以依申请给予最高10,000新币(涉外案例最高可能达12,000新币,2019年4月1日之前为5,500新币)的补贴,用于支付给调解员、律师等专业服务人员。 不仅如此,新加坡对于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价值的运用和变现也在不停探索,力求实现价值最大化。IPOS专门小组致力于就知识产权保险与保险公司的探讨和研发,为企业的专利风险提供保障,并可能通过知识产权质押实现融资目的。2016年6月2日,知识产权融资计划(IPFS)向一家新加坡制鞋公司发放了由专利作为背书获得的贷款,这是新加坡第一笔以专利这类无形资产质押获得的贷款。 就在2018年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为促进东盟Fintech企业创新能力,提高其国际竞争力,新加坡FinTech Fast Track开通了Fintech专利申请人绿色通道,最快6个月可获得授权保护,相比一般申请人通常需要至少两年实属高效,亦符合其行业发展特征。 知识产权始于一个想法,是一个从产品发现、开发到商业化,从而使得企业能够源源不断投入到下一代创新中的循环过程。 然而知识产权又不仅仅是注册、获得授权保护,它更涉及企业战略布局。 企业在提交商标、专利申请时,由于没有吃透法律政策及其背后的逻辑,很可能被驳回,造成核心技术被公开,或者出现虽然实现了注册和法律上的授权保护却仍然被侵权而难以救济的情况。特别是专利,要不要申请(即公开)、如何申请都涉及企业命脉。专利的本质是用信息公开获得一定时间内的独家权利,但保护期过后则可为公众使用。对于科技企业来说,签订技术合同时,防范知识产权风险也非常重要。 所以,国际化布局,知识产权先行,将您今天的想法变成明天的财富。

2019年虽然全球经济增速放缓,贸易战、保护主义都是2019年经济发展关键词,跨境投资中的税务、知识产权都可能 […]

离岸业务发展史《序》

“爱真的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只要你一个眼神肯定,我的爱就有意义”…… 1978年出生的梁翠萍,在22岁那年写下上面的歌词。那一年是无数人瞩目和期盼的千禧年2000,那首专辑叫做《勇气》,梁翠萍还有另一个名字:梁静茹。 不光是爱,有些别的事,也“真的是需要勇气”。 梁静茹发行《勇气》那年,刘强东还在中关村卖碟。一家名字里带着“浪”的公司才刚刚2岁,步履蹒跚,靠着攒电脑卖电脑一路走来,从中关村一家不到10个人的小作坊公司,走到了风云际会的这一年。改变了这间作坊公司的青年来自北大,放弃出国深造的机会,一头扎进到处都是小商小贩的电子一条街。 这家看上去像“新娘”,听上去像“新郎”的公司,叫新浪。在民间,它还有另外一个让人爱恨交加、哭笑不得的绰号:“渣浪”。 万众瞩目的公元2000,它办了一件大事:偷偷溜到纳斯达克去上了个市。在普通人看来,一家挺牛的公司跑到海外上个市,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但事实不是。 根据当时的电信法规,外资是被限制进入中国互联网行业来提供一些服务的,比如网络信息。这意味着,新浪这种互联网企业,如果直接跑到海外上市,外国人买了它的股票,就等于外资参与进了其中,这是违反法规的。 这一点,33岁的北大青年王志东是清楚的。当年他和一样气宇轩昂的Jack,Charles,Pony,William等一众神一样的青年,并称为“中国IT五大掌门人”。但就算是借给王掌门十个胆子,他也不敢公然违反法规去干那种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事。摆在面前的路似乎只有两条:勒紧裤腰带发展,或者把脑袋别到裤腰带上。 但事实是,新浪确实溜出去上市了,怎么做到的呢?它走了第三条路。 那时候,虽然外资不能进入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但是可以进入技术服务领域。就是利用这个空档,新浪搞了一个大胆的架构:通过境外离岸公司控股境内外资技术服务公司,然后外资技术服务公司和国内的新浪签署一系列协议,巧妙实现了境内公司和境外公司的并表,利用离岸公司实现了在海外的间接上市。 这不是件小事,在当时引起了巨大争议:还可以这样操作? 王掌门的新浪就这样在政策的缝隙里,走出了互联网企业海外上市的一条小路。后来的一众互联网公司,William同学的网易、Charles同学的搜狐、Pony同学的腾讯也沿着同一条路走上了海外上市融资的康庄大道。这条路就是传说中的“红筹VIE”结构。 这条看似复杂的小路是怎么设计出来的?我们将会在后面的文章里详细说明。 很显然,除了“勇气”,这里面的关键,就是“离岸公司”四个烫金大字。 离岸公司在新浪等一坨互联网公司海外上市的大戏里,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很多人会问,什么是离岸公司?它的前世今生又是什么样子?从诞生以来,它又经历了什么样的坎坷历程? 身体和灵魂,总有一个在路上,比如“离岸公司”。你可以把它理解为一艘船。 2019年11月,初冬,中国北方开始落叶飘零。新加坡港没有冬天,当阿拉斯加的鳕鱼浮出水面的时候,装满集装箱的巨大船只正从这里驶进深海,每一艘船都悬挂着一面国旗。 国旗通常代表着这艘船的国籍(船籍),而这些船只一生中的绝大部分时间,都漂在浩瀚无边的海上。船员们在上面吃喝拉撒,斜躺在甲板上看日出日落,货物在不同的国家装上卸下,它的身体一直行走在路上,它的灵魂只属于它的国籍。 离岸公司就是一艘漂泊在海上的船,它从出生的时候,便注册在某地,但是出生后所经历的一系列事情,却都发生在其他地方。这种在注册地以外的地方经营的公司,就是传说中扑朔迷离的“离岸公司”。 离岸公司注册的地方,叫做“离岸地”。什么又是离岸地? 举个栗子。 我们之中的许多人大学毕业之后,都有把档案和人事关系存放在某家“人力资源公司”的经历。档案存放在这里,但是我们实际工作,却是在别的地方。我们可把离岸地理解为一个“不辞辛苦为你存放档案的地方”。 你都不为它工作,它凭什么愿意替你存放档案?因为“真爱”?不!因为你每年要支付一定的档案管理费。离岸地就是这样,你通常可以在这里注册公司,存放公司档案,但请给当地政府交点管理费吧。要是你想在这里运营,不好意思,我们这里没地儿。 上面提到新浪利用离岸公司实现了海外上市,那家公司就注册在开曼群岛,这里就是一个典型的“离岸地”。那是南美洲加勒比海的三个小岛,温润的海风撩拨着俊男靓女的泳衣,水晶般清澈的海水,珊瑚礁在水中荡漾,热带鱼如蓝色果冻中游弋的精灵。 这是理想的潜水胜地,但高调的新浪可不是为“潜水”而来。世界上那么多离岸地,为什么偏偏选了这里?因为在当时,开曼群岛政局稳定,没有外汇限制,不收直接税,所以,许多外国大公司都来这样的“避税天堂”注册公司。但是“潜水”有风险,深潜请谨慎,最近几年出台的“经济实质性法案”,让平静的海水,凭空多了一点暗潮涌动的感觉。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离岸地都非要给你注册完之后,把你赶到外面去做生意。比如香港、新加坡。从外地风尘仆仆赶过来的你可以在此地注册,也可以选择把公司放在这里运营,这种离岸地通常被称为“离在岸属地”。 公司注册在离岸公司只是为了像新浪那样到海外上市吗?不! 离岸公司就像是老人们所说的“万金油”。它可以实现的功能很多,比如税务筹划,便于投资退出、风险隔离、便利股权重组等,在后面的文章里,我们将一一说明,当然,先关注UI学研社的公众号,才能持续收到这些干货文章。 就像共享单车的横空出世和美团、饿了么小哥满城飞奔一样,任何一个事物,都有它产生的历史动因和存在的合理性。利用好这些事物,就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而你若对它们熟视无睹,便会错过很多当季的精彩,离岸公司也不例外。 在接下来的推送里,我们将细细梳理离岸业务的发展历程,动一下你每天和手机屏幕扭打在一起的拇指,关注学研社,也许将来某天,你会成为学研社社长——梦想还是要有的,否则每天的觉不白睡了?……

离岸业务发展史《序》 “爱真的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只要你一个眼神肯定,我的爱就有意义”…… 1978年出 […]

世界银行于北京时间10月24日上午发布了《2020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新加坡的营商环境评分在全球排名中稳居第二位,相较去年85.24的得分,今年再度提升,总分仅次于新西兰,达到86.2。

*Source:Doing Business database

与此同时,在其他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权威评测报告榜单中,诸如KPMG的《2019 Change Readiness Index》、世界经济论坛的《2019 The Global Competitiveness Report》、美国传统基金会The Heritage Foundation的《2019 Index of Economic Freedom》及英国智库Z/Yen的《2019 The Global Financial Centers Index》中,新加坡从应变能力、综合竞争能力、经济自由度等方面也连续多年名列榜单前茅。 不仅各大机构在专业报告评测中对新加坡给与了高度肯定,近几年在全球CRS大环境下,越来越多的高净值人群也将眼光聚交在了新加坡。除了众所周知的明星李连杰、巩俐等,一些“老板级”新移民也纷纷将自己的产业或者家人陆续迁入新加坡。据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IE Singapore)的统计结果显示,2019年1-8月,新加坡与中国双边货物进出口总额为650.8亿美元,其中,新加坡对中国出口336.7亿美元,占其出口总额的13.1%,相较去年提升0.8个百分点;新加坡自中国进口314.0亿美元,占其进口总额的13.2%。由此可见,作为新加坡第一大出口市场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地,中国已经成为了新加坡第一大贸易伙伴。发展势头强劲的新加坡究竟有什么魔力能吸引众多企业家和投资者纷纷进入?作为投资选择目的地,新加坡又能给我们提供什么样的便捷及优惠呢?笔者从以下宏观环境方面对新加坡的几大投资优势进行了简要分析。
  • 政治社会稳定。新加坡自独立以来一直保持人民行动党执政,充分保障了政策的延续性与稳定性。同时高效廉洁的政府管理也保证了新加坡经济市场的自由与规范,使得新加坡的经济主体享受到了有效的法律保护。
  • 区位优势明显。新加坡位于马来半岛南端、马六甲海峡出入口,处于“海上十字路口”的核心位置。因此,从英属殖民地时代起,新加坡就作为一个国际都市,起着中转贸易和邻近地区商业中心的作用,现如今更成为‘一带一路’的坚实基地与广阔平台。凭借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众多企业在新进行贸易投资,充分利用新加坡环球资源网络,并以此作为打开东南亚的跳板,以求迅速进入东盟市场。
  • 基础设施完善。新加坡是世界上最繁忙的港口和亚洲主要转口枢纽之一,其集装箱吞吐量占全球集装箱转运量的七分之一,与此同时,新加坡也是亚太地区重要的航空运输枢纽,100多家航空公司在此运营通往全球400多个城市。为了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公路、铁路、地铁建设等多个基建项目也在陆续推出,为在新投资企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与保障。
  • 实行国民待遇。新加坡对外资企业实行无差别的国民待遇。外资在新设立企业,注册手续简便,一般无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的限制,外汇自由进出,政府对内外资企业的监管一视同仁,其推出的各项优惠政策,外资企业基本上也可以和本土企业一样享受。
  • 金融科技优势。新加坡作为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第三大外汇交易市场和第六大财富管理中心,在金融专业化方面具有极强的竞争力,不但有大量资金在这里进行融通,也汇集了大批金融专业人才,在对技术进行估值、创造针对科技创新的金融模式和产品、风险控制及管理方面有独特的人才和经验优势。与此同时,新加坡政府对金融科技创新也非常重视,在国家战略中也确定了科技创新的重要地位,为此着力投资设计打造一站式的科技商务研发中心,为银行、保险公司、科技巨头和大学的开放交流创造良好便利的空间环境,加强了这些此前彼此独立的机构之间的联系,加快了金融科技创新的步伐。
  • 多重优惠政策
    • 税制上:新加坡以属地原则征税,并非全球征税。只是对在新加坡发生或来源于新加坡的收入,或在新加坡取得或视为在新加坡取得的收入进行征税。
新加坡现行主要税种有: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房产税、印花税等。此外,还有对引进外国劳工的新加坡公司征收的劳工税,无资本利得税及股东分红税。值得注意的是,新加坡已于2008年取消了遗产税,这种财富的“洼地效应”使新加坡吸引到了全球更多的富裕人士将资产转移至新加坡,从而促进了新加坡财富管理业务的迅猛发展。 从企业所得税角度来看,新加坡企业税税率自1997年开始接连下调,从最初的26%降到目前的17%,形成了颇具吸引力的税收结构,在国际上投资目的地国家中享有绝对优势。与此同时,所有企业还可享受前30万新元应税所得的部分免税待遇:符合条件的起步企业(前3年)首10万新元所得免征75%,后10万新元所得免征50%,后三年首1万新元所得免征75%,后19万新元所得免征50%,并且缴纳企业所得税后,股东分红无需交税。

*Source:新加坡税务局

从个人所得税角度来看,新加坡将纳税人分为居民及非居民两类。针对税务居民,新加坡个人所得税实行累进税率制,扣除免税额度和减免项目之后,个人所得税税率保持在0-22%之间(具体税率参见下表)。个人获得的海外资本收益、海外收入、从新加坡公司获得的分红可免税。纳税居民有权就子女抚养费、老人赡养费、残疾家人照顾费、职业培训费、保险费以及公积金(CPF)缴款等十多项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而非纳税居民只对其在新加坡境内赚取的收入缴纳所得税,税率为15%,或根据居民个人所得税率缴税,以较高者为准,但不得申请个人所得税减免。

*Source:新加坡税务局

  • 津贴奖励上:新加坡政府为鼓励外资进入,在研发、贸易、企业扩展等方面,依据《公司所得税法案》和《经济扩展法案》,制订了系列优惠或奖励措施,如新企业发展计划、企业家投资,奖励计划、全球贸易商计划、地区总部奖等,并牵头成立了“创业行动社区”(ACE)、“金融和财务中心(FTC)”、“新加坡标新局”(SPRING Singapore)等组织,为新加坡和外资公司提供资金津贴,以鼓励投资和出口。
  • 合作保护政策上:中国与新加坡除签署双边投资保护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外,还签署了一系列诸如科技合作协定、海运协定、文化合作协定、自由贸易协定和劳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等,为中新两国贸易的互联与融资的互通提供便捷的通道和优惠,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 融资渠道多样。新加坡作为亚太区主要的金融中心之一,拥有先进的银行业务设施。新加坡不设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主要有星展银行、大华银行、华侨银行等,中资银行中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也在新加坡开设有分行。外资企业由银行或金融机构审核批准后便可向新加坡本地银行、外资银行或中资银行、各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
除银行融资渠道外,新加坡在证券融资方面也同样具有着无以比拟的优势。成立于1999年的新加坡交易所(SGX),既为企业提供发债融资渠道,也可作为企业的股票融资平台,同时满足了企业多层次的资本需求。无论是新加坡公司还是外国公司,都有权选择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或凯利板(Catalist)上市。主板适合更成熟的公司,其准入和上市条件更高,如最低利润和市场资本化水平。凯利板适合小型或发展迅速的公司,且与主板模式不同,公司需经保荐人通过首次公开发行批准上市。新加坡交易所对于该等企业没有最小额准入标准要求,而由保荐人决定上市申请者是否应予上市。此外,新交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于2013年11月25日宣布为中国来新加坡上市的公司建立直接上市框架(DLF),为企业除去红筹架构外,又提供了一种海外上市选择。

*图为新加坡交易所

  • 法律体系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以及公正严明的司法环境,大大降低了外资企业在新投资时的经营成本及运营风险。与此同时,完备的申诉体系,也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无盲区、高位阶的法治保障。例如新加坡倡导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便利化,其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商业法庭和国际调解中心更多是面向区域性、国际性的商事纠纷当事人,而且在世界商事争端解决的主要城市中,新加坡的费用几乎最低。
自90年代建交后中新关系与时俱进,两国领导人也高度重视对中新双向投资的拓展和提升。作为“一带一路”沿线重要支点国家,新加坡已经是中国第一大外资来源国和第三大对外投资目的国,对新投资在“一带一路”合作中也发挥着引领作用,2018年新加坡对华投资项目998个,增长41.4%,实际投资额52.1亿美元,增长9.4%。中国对新加坡非金融类直接投资35.5亿美元,增长11.0%。随着中国《外商投资法》和新加坡发展总蓝图等出台,中新发展将会迎来新的发展契机,中新双向投资前景必将更为广阔。 为了更好的满足客户国际化的税务咨询和会计审计服务需求,充分利用拥有 “投资光环”的新加坡利好政策, U&I近日在新成立了会计师事务所(U&I PAC/政府特许会计师事务所),将一路为企业及个人在跨境综合性财税方案的新加坡落地保驾护航。与此同时,U&I将于近期推出主题为《中新全球化论坛》系列活动,届时会与政府、跨境企业及相关机构一起,抓住经济全球化机遇,共探新加坡的海外投资新蓝海。

世界银行于北京时间10月24日上午发布了《2020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新加坡的营商环境评分在全球排名中稳居第二 […]

在过去的5年之内,FinTech行业在新加坡蓬勃发展的同时,受到了政府与民间各方面的大力支持。新加坡的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机构,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以下简称“MAS”)已经宣布为FinTech企业提供健全强力的激励政策,其中包括一个超过1.58亿美元的投资项目。此项目试图在2020年底前建造一个超过10万英尺的FinTech园区,面积相当于两个大型足球场,以供所有落地新加坡的FinTech企业,进行更加密切的办公,研发与合作。在东南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新加坡现有的金融部门也为FinTech所带来的革新与变化敞开了温暖的怀抱。 银行和金融服务提供商将FinTech企业视为行业进步支持性的推动者,而并非是引起混乱的竞争者。基于此类观点,FinTech技术从各个方面,正在不断帮助新加坡核心金融服务提供商,以提高行业的效率和质量。 新加坡特许税务专业人士协会(Singapore Institute of Accredited Tax Professionals)争取给予FinTech企业更多支持,提议了10%的税务优惠并列入2018年新加坡政府预算表中。如果一切顺利,FinTech可以在MAS现有的激励政策上,另外再享受到额外的税务优惠条件。一大批FinTech企业涌入新加坡并落地开展业务,不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在过去的几年之内,来自30多个国家的FinTech创业企业与研发中心在新加坡设立,超过400家FinTech企业在此展开业务 在新加坡设立FinTech公司与注册普通公司有什么区别? 传统意义上而言,在新加坡设立一间金融服务公司是一个漫长复杂,甚至令人望而生畏的过程,其中不得不兼顾严格苛刻的监管要求。但是,MAS意识到一个事实,为了促进和拓展FinTech产品和服务的成熟,鼓励金融环境支持和包容FinTech技术创新,相对应的监管宽松化是必须的。于是,新加坡在2016年中推出了全新的FinTech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程序 通过监管沙盒,有发展积极性与合规意识的公司可以在高效的环境中设立一个站点,遵守清晰的行为边界与审核期限,在明确的运营与实验范围内,提供创新性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监管沙盒中也会包括合适的安全保障政策,用以包容及规范那些失败和错误的商业模型。 根据FinTech试验性商业模型的本质,就个案情况分析,MAS放宽了特定的法律与监管条件。但沙盒实体仍需要在审核期限内,就下列方面满足监管要求:
  • 资产维护要求
  • 董事会构成
  • 现款结存
  • 信用评级
  • 金融功能健全性
  • 资金偿付能力和资本充足率
  • 牌照费用
  • 管理开支
  • MAS指引,如技术风险管理和外包
  • 最低流动资产量
  • 最低实缴资本
  • 营业额与资产体量
  • 社会信誉
  • 记录跟踪与保留等
在经历沙盒成功的实验后,实体将退出沙盒,并将其产品与服务推广至更广泛的受众群体,以证明FinTech已经可以满足同等强度的法律合规和监管要求。第一批MAS的监管沙盒收到了30封以上的申请。在2017年9月,互联网保险公司PolicyPal为成为首批通过新加坡沙盒监管的FinTech公司之一。自此以后,新加坡沙盒监管为尚未面世的FinTech商业模型,逐渐营造了一个安全稳定且低风险的审核环境。 如何申请进入沙盒? 首先,所有FinTech或区块链企业得意识到,进入监管沙盒并非强制性的法律义务。为了避免法律适用冲突和现存监管不合理性的出现,沙盒才会以一个缓冲区的角色出现。同时,MAS主导的监管沙盒会提供安全保障与法律建议,以便FinTech无阻力地成功落地新加坡。 在申请进入沙盒之前,企业需要在MAS的专属网页(https://www.mas.gov.sg/development/fintech/regulatory-sandbox)下载申请表格,并完成填写。MAS会在受到申请之后的21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决定批准进入沙盒与否。一旦沙盒申请成功,MAS便会同企业密切联系,为申请中的商业模型声明内容作出必要的调整,比如说补充业务背景资料,解释利润分配原则等等。在此期间,申请可以修改申请内容,具体的审核时间会随着项目的复杂程度叠加。完全接受的沙盒申请会收到纸质的书面同意书,MAS也会答应在沙盒期间提供额外宽松的监管条件 向MAS披露公司具体情况的同时,沙盒主体需要告知其客户情况和潜在风险。在沙盒期间内,如果申请人要改变沙盒公司的实质内容,需要提前1个月通知MAS。目前,监管沙盒提供了两种选择,Sandbox与Sandbox Express。对于较为简单的商业模式,或市场熟知程度较高的FinTech技术,可以选择更为便捷的Sandbox Express。至今为止,Sandbox Express仅接受3种特定的商业模式:
  • 作为保险经纪人展开业务;
  • 设立并运营有组织性的资本市场;
  • 汇款与兑付业务。
保护投资者与风险提示是MAS的核心职责所在,在监管沙盒的公开信息中,投资者警示名单(Investor Alert List)被放在了非常显眼的地方。MAS会收到沙盒主体的一系列申报信息,并进行汇总与披露。而普通的投资者应当与沙盒主体交易时具备必要的谨慎性。目前,投资者警示名单中一共有522家公司,今年申请的沙盒主体就有72家。MAS沙盒监管下,正在实验性运作阶段的沙盒主体有3家公司,分别是Propine Technologies,ICHX Tech和Inzsure。其中,互联网保险经纪人Inzsure将会在2019年10月31日退出沙盒。而Propine Technologies是一家数字资产托管与证券服务的提供商,ICHX Tech则是数字化证券发行,交割,托管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技术提供商。 从此不难看出,新加坡监管沙盒的着力点与FinTech行业的发展方向。在国内区块链政策欣欣向荣之际,配套出台的法律框架与监管措施却少之又少。新兴行业的发展必然会带来对传统社会规范的冲击,若无法及时提供解决途径,追求创新与突破的企业家与资本只会在迷雾中束手无策。绝对的自由即是绝对的不自由。稳定清晰的监管规范,包容灵活的实验区间会从主权制度和决策者的角度,给FinTech以及区块链行业的应用化和普及化指明方向,而这点也正是中国大陆所欠缺的。 若将监管沙盒视为一个风平浪静的维修船坞,那么波涛汹涌的汪洋大海才是FinTech企业最终的目的地。新加坡的立法机构在近些年来在FinTech法律适用,与新法起草方面作出了长足进步。无论是传统证券法的辐射影响,还是刚刚出炉支付服务法案的合规立体化进程,笔者都会在之后新加坡月的专栏文章中,更加细致地解读法律创新与商业自由之间的秩序性

在过去的5年之内,FinTech行业在新加坡蓬勃发展的同时,受到了政府与民间各方面的大力支持。新加坡的中央银行 […]

信托起源于英美法系,毫不夸张,却在美国法典理论和实践内容并行的发展趋势下,发扬光大。正如中国证券法借鉴美国证券法一样,中国信托法如今尚且还是襁褓中的婴儿,摸着石头过河是不可避免的过程。但这其中,美国的经验特别值得政策制定者和信托业内人士重视。其中的原因无外乎两点,一是就信托资产的规模,信托类型的丰富,还是信托行业的监管体系,美国都属于全球遥遥领先的地位;二是随着社会关系与生产力的不断变化,美国的信托法律与信托行业日新月异,不断创新。北京大学金融研究中心理事秦春华对于美国信托业的领先地位不惜赞美之词:“没有美国对信托的创新,就没有今天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的信托业”。 众所周知,按照适用范围,美国的任何法律都可以分为联邦法律和州法律。绝大部分情况下,信托法是在州法律体系内进行立法的。为了避免州之间法律内容不一,甚至相互矛盾的情况,2004年8月,美国统一法律委员会(Uniform Law Commission)第一次尝试为50个州推行统一的立法准则,即统一信托准则,UTC(Uniform Trust Code)。2012年7月,25个州采用了UTC大部分条款,并另有3个州将UTC采用事项纳入立法进程。

Pics from www.uniformlaws.org

UTC的主旨在于拓宽适用范围,增加信托全国范围内的普及性。尽管如此,州内不同的受托法(Fiduciary Law)仍旧形成了一些差异。在采用UTC的基础上,州信托法会进行一定程度修改,也会保留固有的价值观体现。 本质上而言,信托是一种合同关系。如同遗嘱通过公证程序,信托是一种掌管资产意愿,特殊种类的合同。很多州信托关系的解释与管理上都有不同的立法习惯,如生前信托和遗嘱信托。UTC仅试图统一信托的类型定义和构成要求,但并未在信托的管辖权和诉讼程序进行限制性规定。相对应的是,这些方面会适用于各州法律和当地程序法。 在美国法律习惯中,用Tr. u/a代表生前协议信托,用Tr. u/w代表遗嘱信托。信托的名称中还会包括委托人与受益人的姓名,如Tr. u/a John Smith FBO Alma Smith irrevocable这样的描述会频繁在法律文件中出现。在美国有很多种不同类型的信托,以下是部分冰山一角的例举:

信托类型

信托定义与目的 税务优势
可撤销信托 信托可未经受益人同意进行修改与撤销。在信托存续期间,受托资产的收益归属于委托人。对于受益人的资产处分仅出现于委托人死亡时。通常而言,此类信托的目的在于规避公证程序。 无,可撤销信托所面临的税务问题与无信托情况下相同。
不可撤销信托 未经受益人同意的情况下,信托无法修改与撤销。委托人放弃对于受托资产的所有权利。 受托资产不再属于委托人的税务责任范畴。委托人无需为信托内资产的增值缴税,在某些特定的司法管辖区,当委托人作为受托人时,此类税务优势便不再适用。
合格可终止型利益资产(QTIP) QTIP可允许在死后继续提供资产以给予配偶,可允许委托人决定死后的资产分配方式。 允许适用于婚姻内资产扣除豁免(Marital Deduction)。
特殊需求信托(Special Needs Trust) 特殊需求信托是一种为行动不便者,或无法行事的赡养者所提供的信托。 可避免遗产税,在死亡时简化资产交易流程。
盲目信托 盲目信托中受益人对信托管理没有控制权,也无法知道受托资产的权利。通常在受益人为公职人员,或受益人拥有重大受托职责时,以保障其决策不受个人财富影响。 一般情况下,盲目信托不提供税务优势。
遗嘱信托 信托由遗嘱设立,若条款保持效力,则信托在委托人死亡时生效。 税务优势视遗嘱规定的信托类型而定。
信托通常涉及三个重要角色:1. 设立信托的委托人;2. 管理信托和受托资产的受托人;3. 获得信托收益的受益人。一种情况下,如可撤销信托中,直至死亡时,一人可同时担任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另一种情况下,尤其是在委托人死亡之后,受托人与受益人必须由不同的人担任。

Pic from aml-ctf.net/library/trust/

委托人 严格来说,委托人是设立信托的人,通常起草了信托合同并规定了信托的规定与条件,比如说可撤销与否。因为在可撤销信托中,委托人保留了今后修改并撤回信托的权利,又被称作“委托人信托(Grantor Trust)”。委托人同样也是将受托资产转入信托的角色。 从历史发展历程与法律实践来看,信托一般只有一位委托人。尤其是在不承认“共同资产”的管辖区,多位委托人会产生复杂的法律纠纷。当然,随着夫妻一同作为委托人,成立共同信托成为趋势,多位委托人的情况也渐渐增多。 在可撤销信托中,即使在第三方作为受托人的情况下,委托人也拥有指令改正信托交易的权力。在不可撤销信托中,这种权力转化为保护人(Protector)的使用。但是UTC中规定了,与信托契约相矛盾,或严重违反受托义务的修改或保护人权力将不被允许,且相关行为必须符合信托目的并符合受益人权益。

Pics from https://woodsdoster.com/

委托人信托在税法中拥有特殊的含义。根据国内税收法典(Internal Revenue Code),委托人信托的投资行为被判定为委托人本身的联邦所得税税务责任。不像其他信托,委托人信托将所有具有税务责任的交易行为转入信托内,而信托本身只是一个虚拟的外壳。所以,委托人信托并非所得税税务意义上的合格主体,其所得与扣除属于委托人本身,更多情况下甚至无需单独报税。 设立委托人信托可以享受非常多的税务优势。比方说因为税务身份的一致性,委托人向信托出售资产,无需就所得进行缴税;若委托人向信托借款获得利息,也无需进行缴税。最基础的优势在于,受托资产可以将受益人权益作为目的,在信托内一直增长而不产生税负。 受托人 被任命管理受托责任,保障信托功能的人称作为受托人。在大部分情况下,执行受托人一般在信托文件中明示。被任命的受托人可以拒绝,或经受益人多数决投票,与委托人的通知辞职。除此之外,在UTC的管辖区内,共同受托人和受益人只可以在法院命令下移除现有的受托人。 信托可以拥有一位或多位受托人。传统普通法要求所有受托人一致行动,当UTC也承认多位受托人间以投票方式决定的方式行事。另外UTC还对多位受托人间,异议方的责任豁免提供了明确立法保障。

Pics from https://www.paestateplanners.com

受托人必须是有行为能力的个人或联邦政府承认受托能力的专业机构,通常是银行和信托公司。个人,尤其是委托人家庭成员甚至委托人本人,与专业机构同时成为共同受托人的案例并不少见。机构受托人通常会进行托管工作和文件记录,而个人受托人会更多执行收入的自由裁量分配,信托内资产的出售等。共同受托人在法律意义上角色相同,但信托文件可以作出功能性的划分。 根据普通法以及UTC要求,所有受托人都有最基础的职责,其中包括: 审慎管理的职责(Duty of Prudent Administration) 受托人是运作信托的主体,其工作包括归纳信托资产,收集信托投资所得,支付信托所需的费用,以信托的名义执行和应诉,根据信托文件决定向受益人的分配金额,记录必要的信托交易和信息等等。UTC中明确这一切行为应该基于“善良的品性,并符合信托规则与目的,符合受益人的权益,符合法律规定(good faith,in accordance with its terms and purposes and the interests of the beneficiaries,and in accordance with this Code)”,并且受托人的行为必须“如同一位审慎投资人,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 UTC对于审慎投资人的定义和鉴定引用了“审慎投资人法案(the Prudent Investor Act,即UPIA)”。UPIA对审慎投资人的行为准则作出了整体性的框定。受托人的行为不应该基于单个决策或单个投资仓位,而是应该将投资组合与信托管理视为一体,选择适合信托的潜在风险与回报率。UPIA甚至具体规定,审慎投资人的行为合规准则应当着重于受托人决定的实质,以及当时的周围环境。比如说整体的经济状态,通胀与紧缩可能带来的影响,投资决策的税务后果,各个投资板块在组合中的角色与作用,预期收益与回报率,对于受益人而言的更多投资资源,流动性需求以及特殊性资产的非公允价值都应当纳入受托人的考量范围内。

Pics from www.wsj.com

另外一条UPIA既定强制性要求是基于现代投资组合理论(Modern Portfolio Theory),以及多种类资产投资表现关联性提出的多样化要求,“除非在拥有充分理由或特殊情况下,信托目的应通过多样化(Diversifying)更好实现”。 在个人作为受托人的情况,若无法满足实现受托职能的专业技能,如金融投资,不动产管理,税务评估等,UTC允许这部分职能的外包,并且对受托人就职能外包的审慎程度和合规性管理提出了细致的要求。 很多信托为受托人就受益人的利润分配提供了自由裁量权。通常情况下,为了预防受益人的挥霍无度,受托人可以决定分配的频率和与否。在如此宽泛的权力边际下,UTC仍然规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同样必须“善良的品性,并符合信托规则与目的,符合受益人的权益,符合法律规定”。这样的规定通过例如像Lineback by Hutchens v. Stout的判例,进一步加强了受托人自由裁量权的上位级别法律效力忠诚的职责(Duty of Loyalty) 受托人一项非常重要且弥足珍贵的职责在于避免利益冲突(Conflicts of Interest)。美国信托法律没有对委托人和受益人担任受托人提出任何限制,但是强调了受托人避免“不合适表现(Appearances of Impropriety)”的规则,即单纯为受益人利益作出受托决定,而非从受托资产中寻求利益。

Pics from www.i-sight.com

受托人行为准则的首要是中立性。在普通法中,“无进一步询问规则(No Further Inquiry Rule)”是界定受托行为合规性的重要标准,意味着受益人无需承担任何举证责任,即可撤销受托人的自我交易行为。另外,若受益人严重受受托人影响并且受托人从中获利,受托人也需要承担不履行受托义务的违约责任。 随着法律适用和案件判例的产生,法规的事实认定也变得更具相对性。很多案例中,为了避免多方面的法律风险,如自我交易豁免,避免利益冲突和维持审慎原则,在实践过程中利益性机构受托人会提供更多独立性优势。其次,作为忠诚职责的一部分,在多个受益人的环境中,受托人需就受益人所对应的权益份额,进行公平对待。 保持记录和申报的职责(Duty to Keep Records and Report) 为了保护受益人利益,受托人应当将信托的管理情况和物质内容告知于受益人。其中包括提供信托文件副本,提醒受托人变动,与受托人相关的合同关系,委托人死亡后的信托性质变动,或者受托费用的调整等。 受托人必须存有足够的信托管理记录,所有信托资产必须与受托人资产独立且不混同。受托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但必须通过独立的托管账户,才能进行公开交易金融产品投资。 受益人 UTC从两个角度定义受益人这一名词:在当下或未来,受益人可被授予或间接拥有信托权益;除受托人之外,受益人对受托资产拥有一定的指定权(Power of Appointment)。因为受益人可以从受托资产获得收益,所以受托资产平衡法意义上的物权归属于受益人,而普通法意义上的物权归属于受托人,并在委托人起草的信托契约下进行管理和控制。

Pics from www.pbs.org

在传统的普通法习惯中,只有现任(Current)受益人有权对信托资产的内容和交易情况知情,而在UTC中,除去盲目信托这类由信托文件提前排除的例外,知情权的范围延展至所有合格受益人(Qualified Beneficiaries),其中包括既得利益与潜在利益等多种情况下的受益人。 上述内容集中介绍了在宏观法律体系下,美国信托三要素的具体表现。在法典理论与实践内容并行的领航者:美国信托 的一系列文章中,接下来会陆续讨论“美国信托目的与功能”,“美国信托设立的基本程序”,“美国信托的修改与中止”,“美国信托与税务处理”,“美国信托与海外信托联动”,“海外高净值人群如何使用美国信托”,“37种最常见的美国信托”,并深入展开一些信托法优越的州法律介绍,如南达科他州与特拉华州等,愿读者能够继续关注美国信托系列文章的更新,从中受用并提出宝贵的意见与建议。

信托起源于英美法系,毫不夸张,却在美国法典理论和实践内容并行的发展趋势下,发扬光大。正如中国证券法借鉴美国证券 […]

如果让我发行和控制一个国家的货币,我不在乎是谁去制定法律。 - 迈尔·阿姆谢尔·罗斯柴尔德 10月28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先生在首届上海外滩金融峰会上的演讲,为央行数字货币(DCEP)的落地推行作了一番非正式性的预告。区块链作为目前国内金融乃至政治政策全力鼓吹的发展领域,也在演讲中被反复提及。DCEP是央行为主导发行方,基于区块链技术而形成的加密电子货币体系。在技术细节部分,演讲中明确了所谓的“双层运营体系”,强调了DCEP作为现有货币供应的补充功能,并直言其与M0(实体现钞)之间的替代关系。而真正让无数业内人士和投资者激动的事项无外乎,“中国人民银行很可能是全球第一个推出数字货币的央行”。 区块链的发展进程还远远停留在黎明之前,为数不多具有实践操作意义的功能便是溯源性(Traceability)。那么,若要追溯DCEP的来源,便不得不回到比特币(BTC)。简而言之,BTC是一种点对点的区块链支付系统。虽然目前BTC被给予了各种神化的称谓,如“法币竞争者”与“数字黄金”,在之前的文章中笔者也提到过BTC作为一种避险资产的投资地位迅速攀升。但是,这种现状是同BTC在白皮书中所表达的初衷所矛盾的。神秘的中本聪仅仅赋予BTC交易的媒介功能而非价值象征,然而,因为一旦人们用法币和BTC进行兑换,BTC的公允价值便与美元,或其他主权货币相挂钩。 数字资产与法定货币之间的频繁交易促进了区块链技术对金融领域的入侵。资产可以由货币衡量,而货币本身对应资产,或债权。正如所有外星人的示意图都只不过地球生物的变形,人类想象力难以跳脱的边界也在区块链的应用层面体现。ICO可以被视作是资产权益分割与再整合的过程,并且通过稀缺性进行增值。尚且不谈与现有股权份额式的公司法制度相左,ICO颠覆了生产资料占有与奉献的先后顺序,形成数量庞大的加密资产。与此同时,USDT以货币数字化为主旨,展开一项前所未有的大胆尝试,也成为了如雨后春笋般稳定币的代表。 USDT的原理相当简单,即使在银行存储一定金额的美元,并向使用者发放同等金额的USDT,你可以把它想象成地铁储值卡。当乘客将自己的钱存入地铁卡,地铁公司收到一定量的转账,在公司表内形成相对应的资产与负债。负债经地铁卡中的数字,即若干次乘坐地铁的机会而实现具像化。资产可能会经过多重流转发生稀释和转变,但或多或少也能够间接对应至地铁公司的银行账户中的存款。地铁卡中的数字仅能够坐地铁,不能够拿来买汉堡。USDT就好比是其中的数字,也在适用性和接受度上无法突破。于是,USDT往往只成为加密货币交易者的中性筹码。 延续上面的例子,你会发现USDT存在监管和债务偿还能力上的致命缺陷。诸如消费预付卡,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准货币的供应方,专款专用和准备金是极度普遍的合规要求。正是因为这种强力措施的丧失,加密资产交易所Bitfinex传出挪用7亿美元USDT储备金的丑闻。另外,USDT也会随着购买和赎回产生波动。在储备金挪用丑闻的发酵影响下,USDT价值较美元低估3-5%,这也是因为机制受疑而在短期内产生的挤兑。虽然世界各地正在热火朝天地推广证券化代币与加密资产交易所的监管,但实际上立法的完整性与执法的约束力之间的距离仍然是一道鸿沟。 无论是USDT,Facebook力推却几乎胎死腹中的Libra,还是央行的嫡系DCEP,都陷入了与法币锚定的牢笼。换而言之,数字货币本身的价值象征仍由法币体现,并且不可分割地镶嵌在央行和二级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之内,恰好这点正是USDT的命门所在。USDT一直在寻求和花旗,渣打,摩根大通等高信誉度持牌银行的合作,但纷纷吃了闭门羹。因为过于复杂的AML与KYC步骤,以及大牌银行对于巨额非运营资产的鄙夷,USDT的准备金管理只能屈身于来自巴哈马的Deltec银行。与上述的知名金融机构相比,Deltec银行既没有纳入美联储的清算系统,作为二级银行本身也无法提供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的资产端。 不难想象一些极端的情况,若是巴哈马国内金融遭遇系统性风险,USDT的使用者又希望大量赎回用于BTC投资。那么,USDT不得不把储蓄于Deltec银行资产端的美元提现。同时,任何一个商业银行都不会只做储蓄业务,而巴哈马经济衰退导致Deltec银行的贷款方无法偿还,或Deltec银行所投资的巴哈马不动产大幅缩水,那么就无法及时甚至足额将USDT的准备金归还。中央银行和二级银行表内资产的流动性风险会直接影响类货币,如USDT,如支付宝余额,如Libra,也包括DCEP。 即使同为持牌,不同金融机构间的风险等级完全不同,能否从央行直接获取信贷支持便是至关重要的一项参数。另外,金融机构资产端的风险控制与流动性承诺也各分优劣。其中,央行的货币调度可以是以政府信用背书,无风险的发行,而二级银行则需要考虑准备金利率和拆借可行性等问题。Deltec银行往往属于金字塔的低端,统称为“Shit Bank”。和美元等价挂钩的货币有很多,比方说最典型的港币,USDT还远远没有成熟到和这些孪生兄弟同台竞技的地步。 Facebook的Libra和USDT一样是站着美元这位巨人肩膀上的瞭望者,准确的来说,根据白皮书,其对标资产是由50%美元,18%欧元,14%日元,11%英镑和7%新加坡元构成的一篮子货币储备。可是,Libra希望通过Facebook的社交媒体影响力和公司信誉,以弥补USDT的缺陷。在Libra最如火如荼的时候,信用卡支付公司Visa和摩根大通都明示了合作兴趣。数字货币的兴起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在21世纪之后迅速发展的科技公司忍不住将自己的触手深入金融领域,美联储和央行仍然在维护着自己政治权力的垄断地位,最终逼迫Libra在听证会上直面各方传统派势力的严格考验。如果你了解在2018年,国内第三方支付如支付宝和微信接入网联清算的来龙去脉,其实此类事件在国内同样在发生。 DCEP的特殊性与得天独厚的优势就在于它的发行方和配套的银行解决方案。因为政府从上至下,一路畅通无阻的政策支持,DCEP无需担心监管的刁难与流动性风险的威胁。当央行发行DCEP时,使用者就可以使用人民币现钞,抑或是调动处于二级银行中的人民币存款去购买DCEP。这种购买会使得二级银行和央行负债端传统货币的兑现义务与准备金的下降,与之对应的,DCEP作为新增的负债账目上升。其一,大部分二级银行可以拥有充足的央行信贷资金额度,其二,央行本身掌握的铸币权可以尽可能最小化流动性风险。从资产负债表的逻辑梳理看来,即使冠上最花哨的名称,DCEP本质仍然逃不出货币的范畴,而从北宋的交子开始,货币就是中国最古老的发明之一。基于目前公布的信息,DCEP的发行并不会,也不可能对现有的货币供应和金融体系产生过多的影响。 针对DCEP,媒体上总有一些不靠谱的谣言和猜忌。前任央行行长周小川在2017年初表示,数字货币能使负利率政策更有效。但是如果你认真理解了上面的内容,便会发现这只不过是一个笑话。若DCEP被制定为负利率,那么使用者可以简单地将DCEP兑换成现钞以避免负利率风险,甚至不难从中逃离。这样一来不仅央行不得不面对现钞的挤兑风险,DCEP也会受到冷落排除在主流货币体系之外。关于负利率,之前的文章中也有提及,负利率虽是经济放缓下的被迫之举,也是现代货币学说所提倡的价格供应机制。中国央行之所以无法推行负利率政策,是由很多残酷的现实所决定,而并非是因为数字货币存在与否的事情。 另外一个谬论出现在DCEP有助于实现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论调中。既然已经赘述了那么多内容,大家可以果断地认为,DCEP就是人民币本身。人民币换了一个名字并不会让人民币更加受欢迎。法币作为主权国家的信用凭证,适用范围的普及性是由主权政府信用等级,国家经济稳定性,跨境金融流通和营商发展环境所决定的。再这些因素进行实质改变之前,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仍然是任重而道远。 很多人看到这里会提出不同的意见,认为DCEP作为传统法币的电子化具有解决管理统计过于繁琐,实体货币易于损害,数字货币交易安全性高的优势等等。但至少笔者的观点是这样的,以上所列举的优越性来自于交易媒介与流程信息化,而并非得益于货币电子化。支付宝同样方便进行货币流通领域的统计与管理,强制实名制的绑定甚至面容识别也尽可能地规避了洗钱或非法交易的存在,所以,DCEP的推行必然需要有超过这些朴实作用以外的意义。 区块链技术可以为信息交流与变动留下不可篡改的凭证,巩固参与各方的信用,这或许就是DCEP的大展身手之际。随着近些年来中国饱受经济下行的压力,央行制定了众多宽松信贷政策以激励实体生产和居民消费。但是介于金融体制内层层传导,像是汽车零部件制造工厂借了贷款去投资房地产的情况屡见不鲜。而DCEP,更像是一种可编程货币会约束定向宽松信贷的流向和使用途径。为了更快解决猪肉价格的疯涨,用于养猪场的贷款只能用于养猪场建设和猪仔购买,如此可确保货币和财政政策能够更加精准的对症下药。 DCEP在初步的计划中,关于匿名性会从强至弱设置四个级别,可惜却无法缓解大家对于隐私权暴露的担心。DCEP的出现势必会对现有的法律体制改革提出更加急迫的要求。如何制定和细化相关立法,以保护DCEP使用者下的隐私权和物权,也是推广DCEP过程中的前置议题。否则,若是任何持有DCEP的人整天提心吊胆自己的数字货币账户万一被冻结该如何是好,那么,传统法币和纸钞只会卷土重来占领私人部门的支付份额。 UI的FinTech团队由来自金融,法律,财税与科技跨界的专业人士构成,在区块链商业发展与法律适用领域有着多年的研究经验,尤其在区块链跨国公司设立与管理,加密资产的发行与合规,加密货币交易所与投资基金的体制设立,境外合规,法律风控与商业管理等方面都有非常丰富的实操经验。

如果让我发行和控制一个国家的货币,我不在乎是谁去制定法律。 – 迈尔·阿姆谢尔·罗斯柴尔德 10月 […]

随着BEPS行动计划、CRS政策和离岸地经济实质法案等各项国际政策的落地,对海外投资的运营前瞻和专业性事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家对在海外布局的企业架构及家庭财产的商业安排是否合理合规,风险是否得到有效控制,适用环境是否长期稳健,都成为有国际化视野的企业家当前思考的重点。 聚势能、谋深远。U&I立足当下国际的经济、政治形势,成立新加坡机构、布局区域战略要塞。在当前的国际形势下,新加坡以稳定的营商环境、健全的金融基础系统、完善的法律及政策体系、高素质的人力资源环境成为U&I亚洲的战略要地。U&I密切关注中国-新加坡的商业政策导向,与新加坡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一直保持了友好、密切的交流,相关职能部门对U&I整合跨境资源,着眼全球的格局给与了高度肯定,并对U&I新加坡机构成立后,更好的服务当地企业、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充满信心。 U&I此次对资源的整合和深耕,不仅限于跨境商务、法律领域。U&I在新加坡成立了会计师事务所(U&I PAC/政府特许会计师事务所)这将进一步提升我们为客户提供会计、审计和税务上专业服务的能力,强化U&I在跨境综合性落地方案财税领域的能力。 新加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葛永钧先生是澳洲国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新加坡政府特许执业注册会计师,是新加坡会计师协会(ISCA)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协会(ACCA)双重资深会员。熟知新中两地的会计操作、会计准则、税收制度及相关法律,除本地客户外也有服务国内央企,国企,沪深和香港上市公司的丰富经验。 U&I新加坡机构成立后,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丰富。涵盖了从架构咨询、会计审计、财税服务等多个业务模块:
  • 架构咨询及落地
  • 企业会计审计及企业、个人税务服务
  • 海外金融账户开设
  • 新加坡身份咨询及办理
  • 新加坡家族办公室咨询及设立
  • 新加坡信托、基金会的设立及管理
U&I将秉持“成人、达己”的价值观,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服务能力,为企业家的全球发展持续创造价值!
U&I新加坡: 地址:111 NORTH BRIDGE ROAD #13-06 PENINSULA PLAZA SINGAPORE

期待与您和您的企业一同成长!

随着BEPS行动计划、CRS政策和离岸地经济实质法案等各项国际政策的落地,对海外投资的运营前瞻和专业性事务提出 […]

2017年12月5日发布《税务不合作司法管辖区名单》之后,欧盟对上榜国家的地区做出多次更新。刚刚发布之时,黑名单上有17个国家和地区,灰名单上有47个国家和地区。 2019年3月12日,欧盟将黑名单国家和地区数量调整至11个,灰名单国家和地区数量调整至36个。其中,上榜黑名单的国家和地区是:美属萨摩亚、伯利兹、斐济、关岛、马绍尔群岛、阿曼、萨摩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阿联酋、美属维尔京群岛和瓦努阿图。 2019年10月4日,欧盟再次更新名单。最新版的黑名单上有国家和地区9个,灰名单上有国家和地区32个。此次更新,有几个要点值得关注:
  1. 阿联酋被移出黑名单,而且也不在灰名单之内;
  2. 马绍尔群岛被移出黑名单,进入灰名单;
  3. 阿尔巴尼亚、哥斯达黎加、塞尔维亚、瑞士和毛里求斯被移出灰名单,不再出现在欧盟的《税务不合作司法管辖区名单》之中。
根据BVI《经济实质法》和《经济实质法规则》的规定,相关实体如果以非BVI税务居民为理由进行信息申报(此类企业不需要在BVI具备经济实质),所具备的税务居民身份不能是黑名单上的国家。 最新版的黑名单为:美属萨摩亚、伯利兹、斐济、关岛、阿曼、萨摩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美属维尔京群岛和瓦努阿图。
  1. 美属萨摩亚
截至目前,美属萨摩亚没有建立金融信息自动交换系统,没有签署、批准《OECD行政互助多边公约》,没有适用BEPS行动计划最低标准。没有承诺解决上述问题。
  1. 伯利兹
截至目前,伯利兹没有修改或者废弃有害的税收优惠制度。 伯利兹承诺在2019年年底之前修改或者废弃有害的税收优惠制度。OECD将会密切关注伯利兹履行承诺的进展。
  1. 斐济
截至目前,斐济没有修改或者废弃有害的税收优惠制度。 斐济承诺在2019年年底之前成为OECD税务透明度和税务信息交换全球论坛成员,并能够按照相关要求交换税务信息;承诺签署、批准《OECD行政互助多边公约》或其他涵盖全部欧盟成员国的协议;承诺加入BEPS计划框架或执行OECD反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最低标准。OECD将会密切关注伯利兹履行承诺的进展。
  1. 关岛
截至目前,关岛没有建立金融信息自动交换系统,没有签署、批准《OECD行政互助多边公约》,没有适用BEPS行动计划最低标准。没有承诺解决上述问题。
  1. 阿曼
截至目前,阿曼没有建立金融信息自动交换系统,没有签署、批准《OECD行政互助多边公约》,没有承诺解决上述问题。
  1. 萨摩亚
截至目前,萨摩亚没有修改或者废弃有害的税收优惠制度,也没有承诺解决这个问题。 除此之外,萨摩亚曾经承诺在2018年年底之前加入BEPS计划框架或执行OECD反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最低标准,但最终并没有履行承诺。
  1.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在应要求交换税务信息的问题上,OECD税务透明度和税务信息交换全球论坛对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评级为“不合作”。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承诺在2019年年底之前执行信息自动交换、签署《多边主管当局协议》或其他双边协定;承诺成为OECD税务透明度和税务信息交换全球论坛成员,并能够按照相关要求交换税务信息;承诺签署、批准《OECD行政互助多边公约》或其他涵盖全部欧盟成员国的协议;承诺解决国内有害税收优惠制度问题。OECD将会密切关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履行承诺的进展。
  1. 美属萨摩亚
截至目前,没有建立金融信息自动交换系统,没有签署、批准《OECD行政互助多边公约》,使用有害的税收优惠制度,没有适用BEPS行动计划最低标准。没有承诺解决上述问题。
  1. 瓦努阿图
截至目前,存在利于吸引没有经济实质的公司和离岸架构的政策制度,也没有承诺解决这个问题。 最新版的灰名单为:帕劳、土耳其、安圭拉、马绍尔群岛、库拉索、约旦、越南、亚美尼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博茨瓦纳、佛得角、斯威士兰、马尔代夫、蒙古、黑山共和国、纳米比亚、北马其顿共和国、泰国、摩洛哥、库克群岛、安提瓜和巴布达、澳大利亚、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塞舌尔、巴哈马、百慕大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巴巴多斯、纽埃岛、瑙鲁。

2017年12月5日发布《税务不合作司法管辖区名单》之后,欧盟对上榜国家的地区做出多次更新。刚刚发布之时,黑名 […]

10月22日,由招商银行烟台分行牵头,招银国际,招商银行永隆银行,UI集团联合举办的《融通全球,创享未来》跨境投融资研讨沙龙,在烟台丽景海湾如期举行。本次沙龙的参会嘉宾均为烟台区域优质企业代表。 随着我国走出去战略步伐的加快,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及境外发债需求渐长,跨境投融资等业务也如火如荼,本次研讨沙龙旨在搭建银企交流平台,支持企业深入了解境外上市、发债、及过程中架构搭建等相关内容,有效分析企业遇到或可能面临的问题,以便企业从容应对新形势下国际化的机遇和挑战。 会上,首先由招行总行离岸金融中心陈曦先生就红筹和VIE架构等海外上市途径的利弊进行了分析对比,结合招商银行海外服务水平和能力做了阐述,提出跨境投融资综合服务方案。 接下来,招银国际投行部董事长总经理张鲲先生,就中国企业赴港上市热点问题进行了交流,剖析了几大市场上市情况,分享了境内部分企业上市遇到的问题,从而强调了上市区域选择的重要性。 同时,招商银行永隆银行环球融资部主管刘海涛先生,详细介绍了香港债券发行情况,并结合山东省企业境外发债实务分析,讲解了境外发债注意事项和永隆银行发债实力和现行匹配的产品。 最后,UI创始合伙人巩恩光先生,就海外红筹/VIE合规进行分析,强调境外股权尽调的重要性,并指出多母国甚至无母国架构在企业跨境投融资中的应用思路,并从税务角度和合规角度分析基金会信托等在企业上市中的应用实操问题。 此次研讨沙龙持续一上午,各与会贵宾在一上午的交流碰撞中启迪新思路,沙龙在热烈的氛围中取得了圆满成功。

【主讲嘉宾介绍】

陈曦,招行总行离岸金融中心海外投融资专家,拥有多年离岸业务相关经验,主要负责上海,山东和天津等地业务拓展,曾服务多家央企,国企,上市公司的境外投融资和跨境并购。 张鲲,加拿大Carleton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中国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曾就职于德意志银行香港分行中国区投资银行部12年,现任招银国际投行部董事长总经理。曾作为核心成员领导并参与了华润医药18亿美元香港IPO,中化方兴地产分拆金茂投资重组及4.6亿美元商业信托香港上市等。 刘海涛,招商永隆银行环球融资部主管,香港金管局等级的1、4号牌持牌人士,拥有丰富的国际金融市场经验,熟悉内地及香港监管政策,曾牵头安排过多个大型国际银团项目,并主持了超过100个海外发债项目。 巩恩光,UI创始合伙人,CEO,商务部中国对外贸易500强俱乐部副秘书长,律盾(国际)法律联盟副秘书长,中国财产规划与管理研究会理事,一直从事企业家及企业在国际化发展中离岸公司,离岸信托,家族基金会等法律架构的应用研究。

10月22日,由招商银行烟台分行牵头,招银国际,招商银行永隆银行,UI集团联合举办的《融通全球,创享未来》跨境 […]

2019年10月14日,贾跃亭依据美国《破产法》第11章(Chapter11)正式向其主要资产所在地特拉华州破产法院提出个人破产重组,而就在这前几天10月11日,甘薇在国内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图片来源:贾跃亭个人破产申请表

看美国个人破产 美国的《破产法》(Bankruptcy Code)于1978年由美国国会制定,为美国联邦法,各州不分别制定州级相关法案。破产程序的程序方面受联邦破产程序规则(通常称为“破产规则”)和每个破产法院的当地规则约束。国会制定的联邦破产法的基本目标是使债务人从沉重的债务中获得财务的“新起点”。 It gives to the honest but unfortunate debtor a new opportunity in life and a clear field for future effort, unhampered by the pressureand discouragement of preexisting debt.

—Supreme Court in a 1934 decision

从申请表可以看出,美国依法申请破产可以依据《破产法》不同条款要求,分别为第7章、第11章、第12章及第13章。 附注:实际上申请破产的法律依据共6章,其中一章的申请主体仅适用市政部门,另一章涉及国际公约中公约国之间的法律协助,均不适用于一般企业或个人就其在美国的资产申请破产。 依据第7章,申请破产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业、合伙或其他商业组织。第7章的破产方式为清算,将债务人所有非豁免财产进行清算售卖,清算后扣除个人(如适用)基本生活开销后的所有个人财产用于偿还未抵押债权人的债务。清算后,剩余无法清偿的一般债务得以免除,债务人因此基本不再有资产,企业因不再有任何资产而不得不进行主体注销。正因为此,债务人通常不会愿意选择这种破产方式。并且,由于急于售卖债务人资产,这些资产通常会被贱卖,导致债权人作为整体可获得的清偿金额严重打折。所以,如果有更好的选择,债权人和债务人可能协商选择其他破产方式。 针对依据第7章提出申请,主要债务为消费型债务的自然人,月收入高于其所居住的州的中等收入水平,则其破产申请有可能被受托人、破产管理人或债权人提出质疑,从而被法院驳回申请(Means Test)。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应依据其他条款申请破产,而不是依据第7章。 第12章和13章适用场景和法律后果相似,债务人均应与债权人一起制定还款计划并获得法院批准,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对其资产仍然具有一定控制和使用权,有可能使其产生增值。债务人使用其未来收入进行支付,而不是将现有资产进行清算。不同的是适用对象,第12章调整拥有固定年收入的农民或渔夫("familyfarmers" or "family fishermen" with "regular annual income"),而第13章调整拥有固定月收入的个人(individuals with regular income),即工薪阶层。 贾跃亭破产申请依据的第11章最为复杂。第11章的申请主体通常为公司或者合伙,经商的个人也可以通过第11章申请个人破产,将资产进行重组,这样可以保持在一定时期内其资产和经营业务继续盘活起来。无论是债务人自愿提请破产抑或债权人提交非自愿破产申请,债务人均可保持对其资产的占有和控制,《破产法》称其为“debtorinpossession”,直至债务人的重组计划得到确认或被驳回。在此期间,债务人行使的权利和功能类似于依据其他章程提出破产申请案件中的受托人。 作为个人破产申请人,无论依据哪一章申请破产,可以获得免除的均为一般性债务,而不包含法定的特定债务,例如税金、离婚赡养费、父母赡养费、子女抚养费、因欺诈盗窃导致的负债等等,所以从美国破产法的角度,贾跃亭在申请破产前转账给甘薇的抚养费没有问题,而在其离婚后,贾跃亭也可以且应当保留至少子女抚养费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具体金额由破产法院确定。两口子前后脚提出离婚和破产申请,也有益于尽快将国内资产进行分割:首先保障甘薇和子女在国内的生活,因为根据中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除了触发法定情况,很难在婚内进行财产分割。2018年1月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共签共债”或一方举债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方为共同债务。而就在前天,10月22日,北京高院对于小马奔腾遗孀金燕对亡夫个人签订的对赌协议产生的债务的二审判决,亦可能对贾跃亭夫妇离婚的财产分割有重要启示。北京高院判决认为,金燕对于对赌协议约定的股权回购义务是明知的,其参与了公司的共同经营。李明去世后,金燕的一系列行为证实李明、金燕夫妻共同经营公司,案涉债务属于二人经营所负共同债务。 背景小贴士 从贾跃亭债权人信托中的信托资产看到,贾跃亭并没有直接持股FF股权,而是通过多层架构间接持股FF。在2018年11月初,BVI The Eastern Caribbean Supreme Court 应贾跃亭债权人申请,曾经冻结贾跃亭间接持有的FF股权。

图片来源:贾跃亭10月18日向特拉华破产法院提交的2019Creditor Trust Non-Binding Term Sheet

启 示 从美国的个人破产重组、到中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再到中国最近首例个人破产试点案例,贾总对于法律手段的利用显示得淋漓尽致,归根结底就是“资产隔离”或者叫“资产所有权分割”。 股东与公司的分割:这种分割产生的后果远不止于法律层面,贾跃亭与FF股权的分割也会切割掉贾跃亭个人这两年给FF带来的负面影响,留下一个干净的、轻装上阵的FF,可能让它继续贾总的造车梦。 个人与家庭的分割:若个人债务依据相关适用法律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通过离婚或其他可用的合法手段完成夫妻财产分割,使得另一方和子女免受债务拖累。 从反面来看,贾跃亭不直接持有FF股权,而是通过多层离岸架构持有,债权人想要冻结其相关资产,应首先向最顶层公司所在离岸地法院申请禁止令,聘任律师,支付相当一笔费用,并提供非常充分、完整的证据和理由才能实现。在顶层离岸地申请到禁止令,禁止其转让公司股权后,债权人再去底层资产所在地(常常是多个国家和地区)提出债权申索的相关法律程序,这无疑大大增加了债权人追索债务的难度。 U&I专业法律、财税团队可协助客户合法、合规地使用法律工具,尽早实现资产隔离,有效应对营商路上不可知的法律风险、经营风险和债务风险,当风雨来临时家庭成员和家庭财富传承有保障。

2019年10月14日,贾跃亭依据美国《破产法》第11章(Chapter11)正式向其主要资产所在地特拉华州破 […]

荷兰合作银行(Rabobank)北美合规部门主席David Dietz如此评价信息透明化的进程:“每一个人都关注于税务信息交流的增加,但这是同技术密切相关的;20年前,我们没有配套的基础设施与系统,而现在我们有。”诚然透明化与税务结果不可分割,但打击逃税与征收税款并不是付出巨额成本实现全球透明化的唯一目标。反洗钱与腐败,杜绝恐怖主义金融会深刻影响国际政治稳定与社会安宁,更是如今透明时代的重大意义。 自2013年当时英国首相David Cameron初次要求英国皇家属地与海外领地(British Crown Dependencies and Overseas Territories)公开注册信息以来,涉税信息的核心所在,实际受益人信息的透明化如同箭在弦上。在第四次欧盟反洗钱指导(“4AMLD”)出台之后,巴拿马文件泄露事件就像是点燃连环炸弹的导火线,5AMLD在金融行动任务小组(“FATF”)的建议督促下于2017年落地。在5AMLD的条款中明确要求,CDs和OTs需要尽快实施注册信息的公开,尤其是实现同EU同等水平的实际受益人信息公开查询体制 众所周知,离岸司法管辖区一直以来坚守着保密非公开的实际受益人信息登记制度。可是,2018年英国议会正式通过the Financial Services (Implementation of Legislation) Bill,要求英国海外领地的公开注册信息制度截止日期从2020年推迟到2023年,当地政府则需要在2020年底前推行相关的立法草稿。尽管这般政治压力会极大程度上侵蚀离岸地的金融优势与自治权,但是CDs及直布罗陀已经应允在2022年前完成相关透明度的要求。英国保守党议员James Duddridge毫不避讳立法带来的消极影响,他公开表态,被新法规驱逐的公司主体只会转移至其他更具有保密性的管辖区,如美国的特拉华州。 美国的公司信息透明度一直以来被人诟病。目前,在美国没有任何监管要求法律主体提供实际受益人信息,对于匿名股东(Nominee Shareholder)也没有任何披露第三者受益人的义务。在CRS的披露体系中,美国已经成为了例外。在实际受益人的层面上,美国也再度享受到了特殊待遇。特拉华州以及内华达州凭借其优惠的税制,稳定重商的法律环境,很可能在英属海外领地生存空间进一步压缩的时候坐享其成。 从一纸空文到系统性的尽职调查,物资匮乏人员不足的离岸岛国往往不具备足够风控合规体系中的准战斗力。在2019年6月,CDs提出了顺应EU要求的公开注册信息三部曲:
  1. 针对性 - 为欧盟的执法机构和金融管理组织,提供CDs的实际控制人登记信息的获取途径;
  2. 普遍性 – 为金融服务机构,和其他需进行公司尽职调查的商业机构,提供实际控制人登记信息的获取途径;
  3. 公开性 – 完全符合5AMLD,为公众提供实际控制人登记信息的获取途径。
在英国OTs中,安圭拉,百慕大,BVI,开曼都是世界瞩目的离岸金融中心,承载的公司体量与尚在水平面之下的信息将远远超过CDs。虽然每个地区会因为自身特质无法整齐划一地实现立法和行政要求,但以上的公开步骤在阶段性和披露范围的先后次序上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对于任何人来说,税务透明化都不是一个愉快的过程。泽西岛金融局前CEO,律所Mourant的顾问Geoff Cook和BVI的政客抱有类似的观点,公开受益人信息政策的强行推广是英国议会的一意孤行,破坏了英国与CDs,以及OTs之间宪法性的关系和民主制度。“通过OCED的CRS准则,公司的受益人信息已经同英国和欧盟官方共享。而且,目前没有证据确认任何大规模的洗钱动作。即使英国注册信息已经公开,但因为缺乏足够的核实步骤,事实上并无法提供及时准确的受益人信息”。 Cook的担忧是有必要的,而这个问题正在尝试从技术角度解决。在政策制定者斟酌信息公开的范围与制度时,所公开的信息本身正确与否是尤为重要的,就好比是最昂贵精致的渔具,无法在山涧小溪中钓获金枪鱼。目前现有的制度强调最终受益人信息的可靠性与及时性,却在对公司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上毫无作为。 对于英国公司注册处而言,并没有强制性条款规定对于公司提交信息进行核实和调查的义务。与此同时,参考2018年Global Witness的报道,超过9000间公司的最终受益人信息可疑,庞大复杂且互不相干的公司体量由仅仅几十位自然人所享有,难免让人怀疑商业性匿名服务和虚假申报存在的高度可能性。另外,超过10000间公司将海外法人申报为最终受益人,而其中73%来自于最终受益人信息保密的离岸司法管辖区。 即使信息被公布了,大众所见的却并非事实,最贴切的案例就发生在最近。Armen Ustyan是一位34岁在俄罗斯,从事公寓翻新的的亚美尼亚籍建筑工人,但是他的签名与护照却莫名其妙出现在银行里。根据文档记录,Ustyan是多家离岸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而这些公司是Troika Dialog复杂组织架构中的一环。Troika Dialog是俄罗斯最大的私人投资银行,其主席Ruben Vardanyan在达沃斯论坛发言,并捐献千万美元用于亚美尼亚当地的慈善事业。从2006年起,Ustyan名下在内的75家离岸壳公司转入超过46亿美元,转出超过48亿美元。天书数字级别的现金流交易通过花旗银行,瑞士瑞弗森银行和德意志银行,与普京密友大提琴演奏家Sergei Roldugin受贿嫌疑,以及谢列梅捷沃机场的贪污丑闻紧密相关。 CRS只是多司法管辖区涉税信息交换的一次婴儿级别的尝试,Tax Justice Network提议了一种确认最终受益人有效性的信息交换准则。高级别的认证流程包括了官方注册核实身份的真实性(Authentication);法律主体关联方的主动信息授权(Authorization),以及跨部门与功能间校对已注册信息的有效性。虽然这仅仅是一个构想的草案,但是信息技术与大数据的普及会将其实现。任何妄想在透明时代藏起秘密的人们必须承认一个事实,那就是即将到来的最终受益人信息公开仅仅是第一步。 任何事物都是双刃剑,透明化的普及意味着隐私权的领地正在收到威胁,其中的平衡难以通过系统性的泛泛文书来精准调节。公开注册制的反对派声音中,维护隐私权益和商业秘密是被普遍拥护的。最终受益人信息是否属于隐私权的范围,还是应当划入公众知情权的框内,仍在继续争论不休。信息收集与公开的尺度或许是两者间的泾渭,举例而言,是仅仅需要收集受益人姓名,还是地址和ID之类的细节性识别符号。绝大部分舆论意见会认为,地址与ID会涉及到个人私密性,所以信息模糊化处理(如只显示ID后四位)和部分披露已经是司空见惯的平衡措施。 政策的落地推行势必会遭遇阻力,或者因为现实原因产生意料之外的情况,杞人忧天和肆意的猜测都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打开马恩岛政府公司注册处的官方网站https://www.gov.im/categories/business-and-industries/companies-registry/,谁都可以看到一个公开注册制离岸司法管辖区的雏形。在马恩岛注册处的网站上,查询公司信息和查询名称可用性是上方最显眼的两个功能。若要查询公司信息,只需要一个关键词(Key Word),任何人可以通过名称或编码非定向性查询。接下来,注册日期,公司类型,存续状态等信息一目了然。所有曾经备案的文件,包括Annual Return,董事变更记录,章程修订决议等都可供下载,一份文件的价格一般是2英镑。 或许在2019年的现在,想象同样的事情发生在BVI与开曼群岛等英属海外领地还有所难度,毕竟开曼仅仅一项现任董事信息的披露,还得不远千里跑到当地才能够进行查阅。开曼群岛作为世界领先的离岸金融中心,掌控着上千家市值数以百亿美元的上市企业股权。倘若最终受益人信息的全面公开,必然会挑动商业帝国的每一根神经。于是,董事信息作为行政管理和控制中心的体现,已经在今年10月起面向全世界。从5AMLD的施行力度和CDs的实际反应看来,这仅仅是一个开始而已。U&I Group会在未来时刻关注离岸司法管辖区的政策变动,提供最迅速的中文消息与全面解析。 Appleby泽西岛合伙人David Dorgan在STEP Journal 10月刊中提及,“2025年之前,公开注册制,将会是所有信誉良好的国际金融中心的标准”。每个人对于信息披露的敏感度不一,比起事后方考虑应对措施,预先筹划的重要性再次被强调。跨境组织架构和税务筹划的需求不会因为信息披露而消亡,他们将会在合理性与真实性上升华,继而变得更有价值且永生。

荷兰合作银行(Rabobank)北美合规部门主席David Dietz如此评价信息透明化的进程:“每一个人都关 […]

很多人喜欢看美剧,却很难将日常娱乐与专业知识联系起来。但是美剧的种类繁多涉猎广泛,观众往往能够从中学到点一些冷知识。作为法律和金融界的从业者,同类题材的剧情代入感与共鸣十足。 本期为大家介绍的美剧是《亿万富翁(Billions)》。 此剧的第一季于2016年1月在Showtime首播。播出以来深受喜爱,烂番茄评分89分,第二季更在豆瓣更是拥有9.3分的评分,足见品质优良。 第2季、第3季分别在2017年、2018年播出,更是在今年5月播出了第四季。《亿万富翁》的主要舞台是纽约市,讲述了一场关于政治与金融的斗争故事。 Paul Giamatti在剧中饰演Chuck Rhoades,他是一名英勇果敢的纽约南区检察官。Chuck出生于一个富裕家庭,毕业于耶鲁大学。作为华尔街上的检察官,Chuck对于自己所坚持的正义感拥有异常的执念,并将打击富裕人群的金融犯罪作为使命。另外一名主演Damian Lewis饰演一名亿万富翁Bobby Axelrod。Bobby运营着一家对冲基金,叫做Axe Capital。Axe Capital利用一切手段帮助投资者获得超高回报,其中包括使用一些处于灰色地带的手段,如窃取内部消息和行贿。Chuck和Bobby如同捕猎者和猎物,相互之间紧张的博弈关系为剧情提供了无可比拟的张力。
以下内容涉及轻微剧透,请小心。
经过第一季的交锋,从表面上看来,Chuck已经败下阵来。Chuck一直清楚Axe Capital的犯罪行为,但是苦于缺乏有力的证据。在第二季中,Ice Juice的IPO是Chuck为Bobby精心准备的陷阱。 Ice Juice是剧中一家虚构的果汁制造商,正在进行IPO前的最后准备。Lawrence Boyd也是一位华尔街的投行家,通过内部消息交易与Axe Capital长期以来构建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但是因为一出美人计,Chuck抓住了Boyd内幕交易的把柄,将其绳之于法。为了向Bobby设局,Chuck与Boyd达成协议,故意让Boyd向Bobby透露,Ice Juice的IPO会成为稳赚不赔的生意,并且自己已经入股Ice Juice(确实Chuck也这么做了)。 当Bobby获得这个消息后,选择反其道而行之,重创Chuck。Bobby派人在Ice Juice的果汁里下毒,以便对其IPO股价造成打击。Axe Capital计划通过做空Ice Juice,赚取巨额利润。与此同时,Bobby的父亲Charles Rhoades也入手了Ice Juice的IPO可供套利的消息,谋划着试图从中捞得油水。 虽然知道Ice Juice的IPO有猫腻,但为了防止走漏风声,不让Bobby产生疑心,Chuck默许了父亲的行为,但他还是发现了父亲言语间的不对劲。 剧中的保密信托无疑在这一场景起到了关键作用,美国信托法下保密信托,也普遍被称作盲目信托(Blind Trust)TIPS: 盲目信托是一种信托工具,信托受益人不知道信托的持有,也没有权利干预信托的管理。在盲目信托中,受托人对资产拥有完全的自由裁量权。盲目信托通常在委托人希望受益人不知道信托中的特定资产时使用,例如以避免受益人与投资之间的利益冲突。政治家或敏感职位的其他人,经常将他们的个人资产投入其中,以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Chuck作为公职人员,本应该是保密信托的最佳适用者。保密信托的受托人是父亲Charles,信托内的投资避免了政府要求的强制性资产披露,也撇清了可能产生的“公权私用”,或利益冲突的嫌疑,但父亲的泄密无疑违背了信托原则。 TIPS:保密信托的信息泄露若被第三人知悉,可能导致信托关系的无效,以及追溯受益人是否存在非法获利的情况。 可是,Charles也有自己的考量。在美国的信托法环境下,有一个法案叫做“审慎投资人法案(the Prudent InvestorAct,即UPIA)”,来限制受托人行为的合规性。Charles作为Chuck保密信托的受托人,也同样收到UPIA约束。 UPIA对审慎投资人的行为准则作出了整体性的框定。引用美国统一信托法则(Uniform Trust Codes)受托人的行为应当“如同一位审慎投资人,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 这意味着:受托人,即Charles不应该基于单个决策或单个投资仓位,而是应该将投资组合与信托管理视为一体,选择适合信托的潜在风险与回报率。 显而易见,投资Ice Juice的IPO项目显然违反了UPIA中对于审慎投资人的规定,也与UTC对于受托人的要求相悖。所以,为了避免受益人事后主张撤销权,确保受托人交易行为的有效性,Charles选择把这个投资决定告诉本不应该告诉的受益人,也就是他儿子Chuck。 短短几分钟的剧情中,这是Charles两害相权取其轻的一个抉择过程。同时也全方面从实践角度诠释了保密信托和受托人审慎原则,让我们得以看到信托在富裕人群中的具体应用。 Chuck为了引诱Bobby这条大鱼上钩,不惜把自己的资产,甚至Charles也贪欲熏心地把信托资产一同作为了诱饵。其目的只是为了引蛇出洞,掌握Bobby下毒和做空的关联性证据,将其一网打尽。 可惜的是,Chuck的如意算盘并没有那么顺利。想必更多剧情和翻转可以由大家自己去剧中寻找。 《亿万富翁》凭借极具逻辑的编剧和丝丝入扣的剧情,更有专业、深奥也不乏生动的法律、金融知识渗透在其中,是一部非常值得在闲暇时光欣赏的烧脑神剧。 更多细节,欢迎《亿万富翁》粉丝们一起讨论呀~

很多人喜欢看美剧,却很难将日常娱乐与专业知识联系起来。但是美剧的种类繁多涉猎广泛,观众往往能够从中学到点一些冷 […]

“一个透明的税收时代即将来临。”

在2015年举行的世界税收十大事件评选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廖体忠司长这样预测未来的税收趋势。 2018年9月1日,经过一年多的准备之后,中国正式借助CRS系统与世界上的100多个国家交换税务和财务方面的信息,一系列国内国际政策法规都在传递着这样的信息:透明税务时代的大幕,正悄然拉开。 在全球税务透明化趋势之下,如何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对辛辛苦苦积累下来的资产进行保全和规划,实现稳健和增长,无疑成为高净值人士越来越关注的焦点。 为了解答高净值人士对于CRS、 FATCA等全球金融财富信息交换机制的疑问,帮助他们更好实现对企业以及家庭最优化的资产配置,2019年10月24日,U&I Group创始合伙人,CEO巩恩光先生应民生银行私人银行的邀请,在青岛绿城深蓝中心为部分高净值客户答疑解惑,并做了以“全球税务透明化趋势下的资产保全和规划”为题的精彩讲解。 在演讲中,巩恩光先生以2016年以来一系列公众人物、上市公司、家庭财富事件的深度分析,引发出了关于对透明税收时代提早安排和规划重要性的思考,对于当前的全球法律背景、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机制、税收政策的未来趋势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在全球税收透明化的大趋势之下,高净值人士无论从企业经营角度,还是从家庭和个人的财富规划角度,都应该未雨绸缪,在变化来临之前就做好合理规划。

Steven Gong--U&I 集团创始合伙人

对此,巩恩光先生从国际税务筹划、海外资产保值增值、财富安全与传承、身份及婚姻关系等不同纬度,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对如何巧借离岸公司架构优化财产配置和规划进行了详尽阐说,提出了法律构架设计、伞型财富配置、风险敞口防范等解决方案。这些对高净值人士的未来资产和规划有深远的指导意义。 U&I的此次现场交流,获得了在场高净值人士以及民生私人银行同仁的一致好评。U&I的专业人士也将对客户和银行的进一步咨询进行线下答疑解惑。成人达己,U&I将用自己的专业和负责,协助客户更好规划未来。

“一个透明的税收时代即将来临。” 在2015年举行的世界税收十大事件评选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廖体忠 […]

早在昨晚之前,李国庆的“表现”已经赚足了一波眼球。 在“进击的梦想家”采访过程中,李国庆嘴唇紧抿,试图竭尽全力遏制自己的情绪。他双手支撑在膝盖上,愤愤地说出,“不是刺,根本不是刺”。随即,李国庆抄起手边的玻璃杯,狠狠地掷于地上。在镜头面前,水滴飞溅四起,碎片散落一地,主持人吓作一团。 [video width="864" height="486" mp4="https://www.u-igroup.com/wp-content/uploads/20210928710.mp4"][/video] 网络上的看客们嘲笑李国庆的失态与滑稽,但若了解到他在当当受到的“委屈”,这样出格且作秀性质十足的行为也不足为奇。 20世纪的最后几年是中国互联网蓬勃发展的青春。新浪,搜狐与网易都成为了那个时代最早的拓荒者,当当网也是其中之一。

图片来自于36氪

1998年,34岁的李国庆和妻子俞渝共同创立了当当网。以销售图书音像制品为立足点,凭借着独立的物流配送和货到付款等新颖的商业模式,当当在2004年的销售额已经超过了4.4亿元人民币,仅次于淘宝成为中国第二大网商平台。相比之下,如今的京东在2004年的年度销售额仅仅只有3000万人民币。 到了2010年,当当占据了国内网络图书销售50%以上的市场份额,年度收入也迅速突破30亿元人民币。美国时间2010年12月8日,当当在纽交所正式挂牌上市,成为中国第一家在美国上市的B2C网上商城。在当当网业务欣欣向荣发展的表面之下,创始人之间固有的矛盾已经渐渐酿成炸弹。

图片来自于野马财经

根据多方媒体报道,李国庆和俞渝对于当当网经营理念上的分歧由来已久。保守固执的李国庆这样形容当当网在竞争激烈环境中的生存史:“第一个五年和淘宝竞争,第二个五年和亚马逊竞争,第三个五年是京东。我那点财力都浪费在价格战上了”。即使如此,李国庆的性格直接体现在当当谨慎的财务习惯中,并且为了坚守原来的控制权,李国庆在2004年拒绝了亚马逊的收购请求。 另一方面,拥有MBA背景的俞渝更希望扩宽当当的业务板块,通过外部投资和出让股权实现快速增长。经营理念上的南辕北辙,导致夫妻双方关系在2016年私有化后,在面对海航集团85%套现,15%股权的收购条件时,终于变得水火不容。 2018年,当当内部的权力斗争达到了高潮。1月15日,李国庆收到当当高管联名发出的劝退信,信中明确写道让其放弃对于当当的所有管理权,与之相对施舍给保留工资待遇,办公室,秘书和司机的条件。2019年2月,李国庆发布公开信,宣布彻底离开当当。决裂的瞬间想必李国庆肯定也会反思,当时IPO自己占股27.5%作为第一大股东,而俞渝仅持有5%的股份,从发号施令的将军到落魄潦倒,是如何落得今日这般下场。 股权的纠葛是当当网20年来起起伏伏,时间线上的重要注脚。所有狗血的故事也应当从股权上面讲起。

图片来自于雪球

2016年,当当以超过5亿美元的对价私有化退市,当时俞渝持股仅为11.04%,而李国庆持股高达82.13%,掌握公司的绝对控制权和话语权。但是,俞渝的一招棋瞬间逆转局势。俞渝说服李国庆把各自一半的股份给儿子。恰好正值海航收购谈判之间,买方与券商要求避免任何的外资直接持股,而李俞二人的儿子正好是美国国籍。忙于工作的李国庆无暇顾及,俞渝便顺水推舟以母亲代持的名义,拥有了本计划于继承给儿子的股份。 如此一来,李国庆持股仅剩27.5%,而俞渝持股在增加至64.21%。凭借着控股股东的影响力,按照李国庆的话来说,俞渝将6个副总中挤兑走5个,彻底将管理层洗牌。于是,李国庆在微博中将俞渝描述成“夺权的武则天”。 虽然商业没有对错,只论利弊,但是昨晚,李国庆和俞渝之间在朋友圈长篇大论般的对峙彻底为这场吃瓜盛宴掀开了帷幕。由于截图已经流传遍整个网络,此文也不再浪费时间。一石激起千层浪,其中同性恋,梅毒,小三之类的词汇和挑战底线的私人佚事,简直就是一口气满足网友好奇心和窥探欲的原子弹。当当的残局已经很难收场,若正式进入离婚程序,婚姻资产的分割势必又将吸引大众的关注。

图片来自于虎嗅

对于任何公司而言,股权的重要性,重于泰山。创立之初,员工持股,多轮次融资,上市,退市私有化,并购重组与家族继承都是公司发展过程中,股权关系激烈变化的关键时间点。创始团队的意见不一和分裂不是稀奇事,但在当当的案例中,不合理的股权安排或许不是如今撕破脸皮相互指着鼻子骂的唯一原因,但是确实一切矛盾加剧升级的助燃剂。“股权平分”加上“继承代持”这套组合拳打在李国庆脸上,也阻碍在当当稳定持续运营的路上。上市初期管理层直接持股的激励模式,间接导致了未来在创始团队分裂割据的情况下,管理层站队和“树倒猢狲散”的尴尬结局。 倘若今日,家族信托可以通过资产中立性,控制权集中稳定,受益权无缝继承的优势,在实现将股权继承给子女的同时,也不会产生对公司控制和管理权的额外波动。员工持股计划(ESOP)的合理设立也能够在满足股权激励需求的同时,为公司的长期稳定管理提供更多保障。作为正面教材,龙湖地产为了避免婚变对公司运营产生负面影响,设立各自相互独立的全权信托的做法,事先规划的理念和意识仍值得学习。 虽然当当网所面临的问题具有很多特殊性,事后诸葛显得过于草率,但李国庆就当当股权安排过于简单化的处理和忽视大意,亦或是因为过于“丰富”的私人生活影响商业判断,都不应该再由其他企业家重蹈覆辙。

早在昨晚之前,李国庆的“表现”已经赚足了一波眼球。 在“进击的梦想家”采访过程中,李国庆嘴唇紧抿,试图竭尽全力 […]

10月22日,上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跨境财富规划新思维沙龙”在融创外滩壹号院成功举办。 受海尚因私出入境服务(上海)有限公司邀请,U&I集团合伙人边疆先生以《国际化趋势下如何有效的防范跨境风险》为题,通过对当下最新政策的解读和案例剖析,与上海市青企协的会员们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与分享。 活动一开始,边疆先生便从CRS、BEPS、AEOI等最新政策入手,深入浅出的对国际税务信息透明化进程进行剖析,结合有效的离岸区域及架构规划等手段,利用税收协定等优势,进一步验证了税收筹划的重要性。与此同时,结合青企协会员自身的特点,边疆先生还分别从个人和企业家的不同角度,有针对性的分析了其当下海外投资时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及税务风险,将离在岸联动模式在税务筹划等方面的核心价值进行了论证,最后结合生动形象的案例对常见的离岸信托结构在资产中立、信息保密、税务筹划和家族传承上的重要意义作了进一步的说明,阐述了对跨境风险防范应对的新思维与新看法。 会后,与会的青年企业家们对本次的分享活动给与了高度的评价,并表示干货满满的分享也给予他们对于企业发展全新角度和更深层次的思考,同时表示期待后续更多的沟通与合作。 上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是由全市优秀青年企业家为主体自愿组成的联合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是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上海市青年联合会的团体会员,是上海共青团联系青年企业家的桥梁和纽带,是共青团上海市委的一个重要社会团体。以“奋斗、担当、包容、分享” 为价值观;以“集聚青春创新创业,助力城市转型升级”为使命;以“造就企业领军人才,为国际大都市打造最具价值贡献的青年组织”为愿景,通过努力实施“创新创业行动、合作交流行动、公益援建行动、建功接力行动、成长发展行动、服务凝聚行动”等六大行动,把协会着力建设成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枢纽型、全方位的服务中心,围绕“文化体系建设、服务体系建设”两个着力点,探索秘书处实体化运作,为上海“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和建设社会主义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海尚因私出入境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是中国真正具有十年加拿大实体背景的上海移民中介公司,海尚海外律所积累有上万移民成功案例,海尚出国专注于投资移民、雇主担保移民、技术移民、留学移民、护照项目、签证服务,业务延伸至海外安家、海外置业、海外游学等跨境业务,涉及美、加、澳、新、欧洲、亚洲共三十多个国家,目前在加拿大、澳洲、香港、上海设有分公司。 U&I GROUP是一家业务涵盖跨境法律、商务、财产、税务和会计审计的综合性服务专业机构,服务团队由在跨境服务领域资深的执业会计师、律师、税务专家和涉外事务顾问组成,在企业跨境投并购、海外上市、境外融资、离岸架构、跨境财产规划与配置、家族财富传承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

10月22日,上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跨境财富规划新思维沙龙”在融创外滩壹号院成功举办。 受海尚因私出入境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