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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税务不合作司法管辖区名单》更新,黑名单国家数量降至九个

2017年12月5日发布《税务不合作司法管辖区名单》之后,欧盟对上榜国家的地区做出多次更新。刚刚发布之时,黑名单上有17个国家和地区,灰名单上有47个国家和地区。
2019年3月12日,欧盟将黑名单国家和地区数量调整至11个,灰名单国家和地区数量调整至36个。其中,上榜黑名单的国家和地区是:美属萨摩亚、伯利兹、斐济、关岛、马绍尔群岛、阿曼、萨摩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阿联酋、美属维尔京群岛和瓦努阿图。
2019年10月4日,欧盟再次更新名单。最新版的黑名单上有国家和地区9个,灰名单上有国家和地区32个。此次更新,有几个要点值得关注:

  1. 阿联酋被移出黑名单,而且也不在灰名单之内;
  2. 马绍尔群岛被移出黑名单,进入灰名单;
  3. 阿尔巴尼亚、哥斯达黎加、塞尔维亚、瑞士和毛里求斯被移出灰名单,不再出现在欧盟的《税务不合作司法管辖区名单》之中。


根据BVI《经济实质法》和《经济实质法规则》的规定,相关实体如果以非BVI税务居民为理由进行信息申报(此类企业不需要在BVI具备经济实质),所具备的税务居民身份不能是黑名单上的国家。
最新版的黑名单为:美属萨摩亚、伯利兹、斐济、关岛、阿曼、萨摩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美属维尔京群岛和瓦努阿图。

  1. 美属萨摩亚

截至目前,美属萨摩亚没有建立金融信息自动交换系统,没有签署、批准《OECD行政互助多边公约》,没有适用BEPS行动计划最低标准。没有承诺解决上述问题。

  1. 伯利兹

截至目前,伯利兹没有修改或者废弃有害的税收优惠制度。
伯利兹承诺在2019年年底之前修改或者废弃有害的税收优惠制度。OECD将会密切关注伯利兹履行承诺的进展。

  1. 斐济

截至目前,斐济没有修改或者废弃有害的税收优惠制度。
斐济承诺在2019年年底之前成为OECD税务透明度和税务信息交换全球论坛成员,并能够按照相关要求交换税务信息;承诺签署、批准《OECD行政互助多边公约》或其他涵盖全部欧盟成员国的协议;承诺加入BEPS计划框架或执行OECD反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最低标准。OECD将会密切关注伯利兹履行承诺的进展。

  1. 关岛

截至目前,关岛没有建立金融信息自动交换系统,没有签署、批准《OECD行政互助多边公约》,没有适用BEPS行动计划最低标准。没有承诺解决上述问题。

  1. 阿曼

截至目前,阿曼没有建立金融信息自动交换系统,没有签署、批准《OECD行政互助多边公约》,没有承诺解决上述问题。

  1. 萨摩亚

截至目前,萨摩亚没有修改或者废弃有害的税收优惠制度,也没有承诺解决这个问题。
除此之外,萨摩亚曾经承诺在2018年年底之前加入BEPS计划框架或执行OECD反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最低标准,但最终并没有履行承诺。

  1.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在应要求交换税务信息的问题上,OECD税务透明度和税务信息交换全球论坛对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评级为“不合作”。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承诺在2019年年底之前执行信息自动交换、签署《多边主管当局协议》或其他双边协定;承诺成为OECD税务透明度和税务信息交换全球论坛成员,并能够按照相关要求交换税务信息;承诺签署、批准《OECD行政互助多边公约》或其他涵盖全部欧盟成员国的协议;承诺解决国内有害税收优惠制度问题。OECD将会密切关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履行承诺的进展。

  1. 美属萨摩亚

截至目前,没有建立金融信息自动交换系统,没有签署、批准《OECD行政互助多边公约》,使用有害的税收优惠制度,没有适用BEPS行动计划最低标准。没有承诺解决上述问题。

  1. 瓦努阿图

截至目前,存在利于吸引没有经济实质的公司和离岸架构的政策制度,也没有承诺解决这个问题。
最新版的灰名单为:帕劳、土耳其、安圭拉、马绍尔群岛、库拉索、约旦、越南、亚美尼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博茨瓦纳、佛得角、斯威士兰、马尔代夫、蒙古、黑山共和国、纳米比亚、北马其顿共和国、泰国、摩洛哥、库克群岛、安提瓜和巴布达、澳大利亚、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塞舌尔、巴哈马、百慕大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巴巴多斯、纽埃岛、瑙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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