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之声头图(1)

UI经纬之声 | 第二十一期 2023年4月

目录:

    • 开曼CIMA:CIMA将不会代表SPC收取年度备案费
    • 开曼CIMA:关于媒体对硅谷银行报道的声明
    • 香港交易所:就其股份新增人民币柜台交易提交申请
    • BVI FSC:2022年第四季度统计公报——第四季度BC注册量6686间
    • 国税总局:海关总署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加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担保即提”和“即购即提”提货方式的公告

 

开曼CIMA:CIMA将不会代表SPC收取年度备案费[1]
开曼群岛货币管理局(“CIMA”)希望提醒金融服务提供者,自即日(2023年3月22日)起,它将不会代表私募基金独立投资组合公司(Private Fund Segregated Portfolio Companies)收取年度备案费。此外,CIMA将寻求退还在本通知之前从2020年至今支付的任何此类费用。

CIMA目前正在与金融服务和商业部进行讨论,预计将在更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咨询后修改私募基金法和相关法规。此后将实施基于法定的备案费。
开曼CIMA:关于媒体对硅谷银行报道的声明 [2]
鉴于硅谷银行(“SVB”)的破产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为避免金融危机而进行的干预,开曼群岛货币管理局(“机构”)一直在积极评估情况,并与SVB开曼群岛分行的代表进行联系。机构还与相关的美国监管机构进行接触,以讨论未来的方向。根据一份联合新闻稿,FDIC表示将保护SVB的存款人。机构正在谨慎监测市场动态,并将在必要时采取行动。

机构将提供适当的更新。
香港交易所:就其股份新增人民币柜台交易提交申请[3]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今天(星期三)宣布,已就香港交易所股份在「港币 -人民币双柜台模式」下新增人民币柜台提交相关申请。根据双柜台模式新增人民币柜台交易后,投资者能够无缝转换以港币和人民币上市的股份,双柜台安排将为投资者提供新的交易货币选择,并有可能提供更多流动性。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欧冠升表示:「香港交易所今次为公司股票新增人民币柜台反映了我们致力投入在市场引进双柜台模式的工作。双柜台模式能为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及弹性,并让企业有机会从新渠道获取资本。作为市场营运者及上市公司,我们非常期待实施这项新举措,提升香港作为领先离岸人民币中心的地位,并支持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

有关在双柜台模式下人民币计价股份买卖及交收的生效日期及安排之相关资料将适时公布。

香港交易所作为市场营运者,早前宣布将于旗下证券市场推出「港币-人民币双柜台模式」及双柜台庄家机制,以支持人民币柜台的流动性及减少双柜台间的价格差异。有关双柜台模式的更多资讯和其他操作详情,请参阅香港交易所网站及于 2022 年 12 月刊发的通告。
BVI FSC:2022年第四季度统计公报——第四季度BC注册量6686间[4]
BVIFSC于2023年3月30日发布2022年第四季度统计公报。公报显示,2022年第四季度BVIBC注册量为6686间,与第三季度持平,比2021年第四季度的9809间下降了31.83%。2022年第四季度注册的PTC数量为1135间,截止2022年12月31日,在册的PTC数量为1160间。
国税总局:海关总署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加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担保即提”和“即购即提”提货方式的公告[5]
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进一步提升离岛旅客购物体验,现就增加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提货方式公告如下:一、增加“担保即提”和“即购即提”提货方式

离岛旅客凭有效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和离岛信息在海南离岛免税商店(不含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品时,除在机场、火车站、码头指定区域提货以及可选择邮寄送达或岛内居民返岛提取方式外,可对单价超过5万元(含)的免税品选择“担保即提”提货方式,可对单价不超过2万元(不含)且在本公告附件清单内的免税品选择“即购即提”提货方式。使用“担保即提”“即购即提”方式购买的离岛免税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应一次性携带离岛,不得再次销售。

二、“担保即提”提货方式

(一)离岛旅客每次离岛前购买单价超过5万元(含)的免税品,可选择“担保即提”方式提货,离岛旅客除支付购物货款外,在向海关提交相当于进境物品进口税的担保后可现场提货。此方式下所购免税品不得在岛内使用。

(二)旅客离岛时需要对所购商品退还担保的,应当由本人主动向海关申请验核尚未启用或消费的免税品,并提交免税品购物凭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经海关验核,对旅客交验的免税品与购物信息相符的,海关在购物凭证上确认签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不予办理离岛旅客验核签章手续:

1.离岛旅客交验免税品已经启用或已经消费的;

2.离岛旅客交验免税品与购物凭证所列不符的;

3.购物人员信息与交验离岛旅客本人信息不符的。

(四)经海关实物验核通过且购物旅客本人已实际离岛的,海关退还担保。对于购物旅客本人自购物之日起超过30天未离岛、未主动向海关申请验核免税品或未通过验核的,相关担保直接转为税款。

三、“即购即提”提货方式

离岛旅客每次离岛前购买本公告附件清单所列免税品时,对于单价不超过2万元(不含)的免税品,可以按照每人每类免税品限购数量的要求,选择“即购即提”方式提货。离岛旅客支付货款后可现场提货,离岛环节海关不验核实物。

海关不验核实物。

 

参考资料:

[1] https://www.cima.ky/private-fund-sp-fees-to-be-returned

[2]https://www.cima.ky/statement-on-media-coverage-on-silicon-valley-bank-svb

[3]https://sc.hkex.com.hk/TuniS/www.hkex.com.hk/news/news-release/2023/230315news?sc_lang=zh-cn

[4]https://www.bvifsc.vg/library/publications/q4-2022-bvi-fsc-statistical-bulletin

[5]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77/c5185815/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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