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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VI更新《经济实质规则》2.0版本,11个问题需要关注

2020年2月10日,BVI的国际税务机关(International Tax Authority,简称ITA)对去年10月发布的《BVI经济实质法规则》(Rules on Economic Substance in the Virgin Islands,以下简称《经济实质法规则》)进行修订,推出了《BVI经济实质法规则》2.0版本。学研君第一时间拿到《BVI经济实质法规则》2.0版本的原文,逐条比对,为您总结出此次修订值得关注的11个问题。

1.再次强调收入原则

根据Rule 1,法律实体所从事的经营活动属于相关活动,需要满足两个条件:该经营活动属于九大相关活动类别范畴;在一个财年之中,法律实体因为从事该经营活动而取得收入。需要强调的是,法律实体因为从事经营活动取得收入即可,不要求一定盈利。
实务操作中,很多纯股权控股企业一直处于“僵尸状态”——公司自设立以来,唯一的作用就是持有股权,从来没有收取过分红和股息。这类企业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从事了纯股权控股业务,但是因为没有业务收入,因此不应被认定为从事相关活动。在进行经济实质信息申报时,客户完全可以按照未从事相关活动,因此不需要满足经济实质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申报。

这种情况在海外红筹架构中最为常见。

2. 再次强调法律实体均需进行经济实质申报,但并非所有法律实体均需在BVI满足经济实质的要求
所有在BVI成立的外国法律实体均有进行经济实质申报的义务,但是只有少部分企业需要满足经济实质。用当下的局势类别,就是所有人每天都要上报体温,但只有出现发烧症状的人才需要进行医学隔离。
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企业才需要在BVI满足经济实质的要求:
(1)属于相关实体;
(2)从事相关活动(注意收入原则);
(3)不具有BVI以外其他税务司法管辖区的税务居民身份。
需要注意的是,所谓的BVI以外其他税务司法管辖区,不包括OECD《税务不合作司法管辖区名单》上的国家/地区。根据最新版的OECD《税务不合作司法管辖区名单》,上榜黑名单的国家/地区有八个:美属萨摩亚、斐济、关岛、阿曼、萨摩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美属维尔京、瓦努阿图。

3. 满足《经济实质法》≠满足经济实质要求

满足《经济实质法》,意味着首先要进行经济实质申报,然后根据申报结果确定是否要在BVI当地满足经济实质要求。
满足经济实质要求,意味着要在BVI当地有足够的员工、办公场所,并开展核心创收活动。
对于中国客群而言,其所持有的公司几乎都属于相关实体,因此均需要满足《经济实质法案》,每年按照要求及时申报经济实质信息。但是并不是所有客户的BVI公司都要在当地满足经济实质要求。
由此也可以看出,经济实质信息申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将决定一家企业是否需要付出额外的合规成本。
4. 合法规避在BVI满足经济实质要求的两种基本思路
如果一家企业被认定为需要在BVI当地满足经济实质的要求,但从现实操作可行性和财务成本角度考虑,不打算满足经济实质要求,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调整:
(1)立即停止目前所从事的相关活动,或者调整业务模式,保证经营活动不属于相关活动的类别范畴;
(2)证明自己具有BVI以外其他税务司法管辖区税务居民身份(比如HK税务居民)。
5. 再次强调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不属于相关活动
对于投资基金而言,其经营活动不属于相关活动。BVI官方一再强调,企业的经营活动多种多样,只有从事九大类相关活动的企业有可能需要满足经济实质要求。

6. 再次强调分销和服务中心业务的正确概念

分销和服务中心业务,是指从外国关联公司购买产品或向外国关联公司提供服务。如果企业的交易对手方不是关联公司,并不是从事分销和服务中心业务,其经营活动不属于相关活动。对于这类企业而言,每年按时做好信息申报即可。
7. 对于受到FSC监管的企业而言,亦需要在ITA的监督下满足《经济实质法案》
目前有些法律实体为了开展经营活动,必须从BVI的金融服务委员会(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简称FSC)获取牌照。常见的比如从事银行业务和保险业务的法律实体。对于这些企业而言,早已按照FSC的要求在BVI当地拥有足够的办公场所和员工。但是,它们依旧要满足《经济实质法案》的要求。简单来说,这些企业亦需要确保核心创收活动在BVI开展,每年按要求做经济实质信息申报,受FSC监管的同时还要受到ITA的监管。
8. 法律实体在向BOSSS系统提交申报信息之前要进行评估,该评估可以是自我评估
ITA推荐法律实体在向BOSSS系统申报信息之前,首先对自身的经济实质状态进行法律评估。但是,法律评估并不再是ITA强制要求的必备流程。法律实体可以利用自我评估信息向BOSS系统申报。如果ITA认为法律实体的自我评估信息存在问题,有权要求该实体完成法律评估,以证明其自我评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UI Group一直密切关注离岸地经济实质法的立法进程,与当地注册代理人和官方机构保持着紧密联系。如果客户需要,我们可以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准确且有价格优势的自我评估服务。评估结束后,我们还将根据评估结果为企业出具BVI经济实质体检报告,帮助客户最大程度节约合规成本,更好利用BVI公司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9. 知识产权业务仍然是风险最高的敏感业务类型,企业务必高度关注
立法伊始,BVI就将知识产权业务列为重点关注的相关活动。很多企业都持有支持产权,并因此取得收入。企业需要重点关注这方面的信息。
事例一:BVI公司甲持有一个商标,并将该商标授权其他企业使用,因此获得商标特许权使用费。该企业从事知识产权业务,属于相关业务范畴。
事例二:BVI公司乙制造一种带有商标的产品,并将其销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公司。该企业不从事知识产权业务,因为它的业务收入来源于向第三方客户出售成品,而非利用知识产权资产获利。虽然业务过程中也使用商标,但商标只是经营活动的“附属品”。
事例三:BVI公司丙开发在线营销软件供自己使用,同时还将该软件授权其他企业使用,并收取相关费用。该企业从事知识产权业务,属于相关业务范畴。
事例四:BVI公司丁开发软件的同时还制造电脑。他们在电脑中预装了自己开发的软件。消费者购买电脑的费用中,其实包括购买该软件的费用,只不过没有单独列明而已。该企业从事知识产权业务,属于相关业务范畴。
ITA会采取一系列措施重点关注从事知识产权业务的企业,严厉打击各种操控收入以求规避满足经济实质要求的行为。比如,有的企业会将特许权使用费/版税/专利使用费包装成销售收入。这种行为会遭到ITA的重点打击。

10. 再次明确经济实质信息申报时间节点

所有企业应该在财年结束六个月内完成经济实质信息的申报工作。
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企业而言,可自由选择2019年的财年开始时间,但是所选时间不得晚于2019年6月30日。
对于2019年1月1日(含)之后成立的企业而言,其成立之日便是财年开始时间。

11. 自动信息交换机制

在以下情况发生时,ITA会启动自动信息交换机制,将BVI法律实体的相关信息交换给海外其他税务主管当局:
(1) 违反《经济实质法》的要求,比如未能及时完成信息申报或者申报虚假信息等;
(2) 从事知识产权业务,被推定为核心创收活动没有在BVI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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