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14年3月发布的《董事责任指引》,董事责任一般会由公司章程、法庭判例以及法律法规进行规定。如不履行相应责任,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或者被取消董事资格。董事责任的一般原则如下: 1. 有责任真诚地以公司的整体利益为前提行事; 2. 有责任为公司成员的整体利益并为适当目的使用权力; 3. 有责任不转授权力(经证实授权者除外),并有责任作出独立判断; 4. 有责任以应有的谨慎、技巧及努力行事; 5. 有责任避免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 6. 有责任不进行有利益关系的交易,但符合法律规定者除外; 7. 有责任不利用董事职位谋取利益; 8. 有责任不将公司的财产或资料作未经授权的用途; 9. 有责任不接受第三者因该董事的职位而给予该董事的个人利益; 10. 有责任遵守公司的章程及决议; 11. 储存妥善会计记录的责任。 上述第4项原则是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465条的明文规定。另外,董事还对公司负有信义义务(fiduciary duties),信义义务并非《公司条例》的明文规定,适用普通法及衡平法原则进行监管。下文中分析的案例[1]就与上述原则相关,该案例的判决是香港高等法院今年二月份作出的,具有较新的参考价值。 案件背景 案件原告为涉案公司(该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以下称“公司”)的主要股东A(A是一家香港公司,是一家深交所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38.34%。 案件被告是涉案公司的董事会里的其中五名董事,已知五名董事的具体职位分别如下:
- 被告1: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且(直接或间接)控制了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4.79%。
- 被告2:执行董事兼CEO
- 被告3:执行董事
- 被告4:独立非执行董事
- 被告5:独立非执行董事

- 通过对比分析,判断拟议决议的通过是否会对公司现有框架造成结构性的破坏;
- 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被告行为是否构成违反董事职责。如前文所述,董事对公司负有信义义务,应基于诚信为公司最大利益行事,且应行使最行使合理谨慎、技能和勤勉的义务。在作出某项决议时,应拥有可以进行明智判断的充分的相关知识。
- 慎用广泛的司法管辖权。法院虽根据法律规定获得广泛管辖权,仍应注意不可无限扩大管辖的权力。根据以往判例,管理事务属于董事的责任范围,法院不应用自己的意见代替管理层的意见,或者任意质疑管理层真诚作出的决定的正确性。因此,在质疑公司内部决定时,应该慎重。同时,禁令的申请人也必须证明他的利益已经、正在或将会受到有关行为的影响。








- 财产授予人
- 受托人
- 受益人
- 信托条款

- 信托的可撤销或不可撤销性
- 保护人的使用
- 保留权力
- 私人信托公司

- 财富传承
- 资产保护
- 避免遗嘱认证手续
- 强制继承权
- 促进慈善事业
- 隐私、保密和匿名
- 防止资产不当分割
- 协助管理资产及控制支出
- 信托的商业用途


U&I GROUP(汇智集团)战略客户部高级顾问吴天号先生
活动中,吴天号先生介绍了企业在对外投资中面临的实操要点,以香港为例进行了深入解读。他强调了正确的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的重要性,并对香港FSIE新政对企业实体经营要求进行了详细解析。吴先生的分享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洞察,引发了与会者对于如何在对外投资中更加明智地选择香港的思考。
邦芒集团资深顾问谢昳君女士
另一位分享嘉宾谢昳君女士重点介绍了香港人才输入计划的分类概览,同时对香港优才计划和高才计划进行了比较分析。她通过实际案例交流,为与会者展示了如何通过这些人才引进政策吸引优秀人才,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谢女士的分享为与会者提供了实用的参考和实践案例,使他们更加深入了解香港人才引进机制。 本次活动为与会者提供了一个互动和交流的平台。与会者积极参与,就热门议题与主讲人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互动交流,促进了不同企业之间的合作与共享。他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私享会,对投资香港和人才引进政策有了更全面的理解,对未来的发展方向有了更明确的规划。-
- 开曼群岛推出《实益所有权透明法案》
- 欧盟推出“BEFIT”以简化税务合规成本
- 香港证监会修订有关公司收购及股份回购的守则
- 泽西岛政府更新国家洗钱风险评估情况
- 香港证监会发布多份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




- 第一种,不直接出售在美的不动产,从海外公司层面进行交割,也就是转让海外公司股权,间接出售在美的不动产。这样可以不涉及美国税负;
- 第二种,直接出售不动产,那么海外供公司会对升值部分缴纳21%的联邦企业所得税。且同样会根据FIRPTA规定,税局按照出售总价先征收15%的预扣税。





- 信托的管辖法律为香港法;
- 所有受益人均为香港主体;
- 以及委托人或捐赠人在行为时具有行为能力。

- 信托的解释权;
- 对信托财产的处置;
- 创立人的行为能力;
- 对信托的管理行为(不论该行为在何处实施);
- 对信托中的权利进行分配或者变动;
- 外国法院对信托条款进行更改的权利;
- 对信托财产的分配权或者利益。


汇智集团(U&I GROUP)福建区域合伙人赖小敏女士
第一个为主题分享环节,首先由汇智集团(U&I GROUP)福建区域合伙人赖小敏女士针对《跨境财产规划》主题展开分享,以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的时代背景出发,为大家完整地剖析了五大跨境应用场景,并通过合理合规以企业架构国际化、身份国际化、资产国际化以及个人财产法人化为当今企业及企业主实现“保、降、增、传”整体的财富管理解决方案。
汇智集团(U&I GROUP)管理合伙人/副总裁黄恒德先生
接下来由汇智集团(U&I GROUP)管理合伙人/副总裁黄恒德先生,就涉外专业人士如何推动行业发展,以及如何树立行业标准内容作出深刻的观点输出,并为现场嘉宾分享了香港金融服务政策与家族办公室行业的发展现状,及最新的税务优惠政策。同时以黄恒德先生牵头联合港大最新研发推出《家族办公室以及传承相关的专业》研修课程。
集团跨境法务部张煜婉女士
之后集团跨境法务部张煜婉女士分享了关于《境外家族信托及私益基金会》的实务讲解和案例分析,通过最佳的架构工具筑造财富管理的安全堤坝。
知名香港大律师Athens Wong先生
此次分享最后由从业三十余年的知名香港大律师Athens Wong 先生从法律角度对《遗嘱管理及家族传承》进行分享,对比内地和香港两地的法律差异以及通过可以借鉴的要点与现场嘉宾进行热烈的探讨和交流。 [gallery columns="1" size="medium" ids="4761,4763"] 分享结束后,正式进入第二个揭牌仪式环节。该环节由汇智集团(U&I GROUP)管理合伙人/副总裁黄恒德与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王桂英主任共同完成。本次双方围绕“法、商、财、税”联合服务战略合作的联合培养、业务合作提升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并一致表示以交流中心正式揭牌为契机,借助各方优势,深化双方合作力度,拓宽合作领域,实现合作共赢。




-
- BVI FSC:2023年第二季度统计数据
- 海关总署:关于实施中国-塞尔维亚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印发《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自2023年9月1日起,宁波市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第IVA部;
- 《证券及期货(开放式基金型公司)规则》(第571AQ章);
- 《证券及期货(开放式基金型公司)(费用)规例》(第571AR章);
- 《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守则》; 及
- 《证监会产品手册》


- VCC可适用于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私人房地产投资、基础设施、FOF、私人信贷和债务基金以及对冲基金等。
- 开曼SPC可投资于房地产、知识产权、股票、不良资产等等。
- OFC虽然也可投资私募股权,但更多用于零售基金和对冲基金。





点击可查看大图





-
- CIMA:共同基金和私募基金的审计财报和年报递交期限
- 香港贸发局:印度尼西亚开设全球首家国有加密货币交易所
- 香港贸发局:新加坡:外国买家购买物业或土地须当局事先批核
- 香港交易所:香港交易所欢迎互联互通最新优化措施


U&I GROUP(汇智集团)福州机构合伙人赖小敏(Michelle Lai)
首先,赖小敏女士对亲临开业仪式现场的所有嘉宾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这一里程碑式的时刻,赖小敏女士谈及福州机构的未来发展表满怀信心,表示将会秉承着集团的“成人达己,开放共赢”的服务理念,更好的服务客户,实现机构的长期稳定高速的发展目标。
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学会对外交流合作委员会秘书长黄俊
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学会对外交流合作委员会秘书长黄俊先生接着致辞,表达了对U&I GROUP(汇智集团)福建机构开业的祝贺之情,言语之中更是充满着对福建机构未来发展的美好期许。致辞的最后,一句福建本地的闽南话——“爱拼才会赢”,表达了此时此刻的激动心情,赢得了在场嘉宾的热烈掌声。
U&I GROUP(汇智集团)创始合伙人/总裁巩恩光(Steven Gong)
U&I GROUP(汇智集团)创始合伙人/总裁巩恩光(Steven Gong)先生总结了近几年来行业局势的风云变幻产生的机遇与挑战,以及集团在面对这些挑战的时候,如何向下扎根,向上生长,向远绽放。最后期望在未来中能够与所有嘉宾携手合作,与智同行。
U&I GROUP(汇智集团)管理合伙人/副总裁黄恒德(Dixon Wong)
U&I GROUP(汇智集团)管理合伙人/副总裁黄恒德(Dixon Wong)先生现场致辞,言语之间透露着对福州新机构未来发展的信心,期待福建机构能够铸就辉煌,福星高照!
U&I GROUP(汇智集团)创始合伙人/副总裁边疆(Brian Bian)
U&I GROUP(汇智集团)创始合伙人/副总裁边疆(Brian Bian)先生表达了对新机构的开业祝福之外,更是从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历史角度阐述了福建是有福之州,汇之以智的文化圣地,在福州设立分支机构不仅为集团增添文化底蕴,更是为跨境专业领域带来强劲的生命力。
U&I GROUP(汇智集团)创始合伙人/副总裁于振莹(Emily Yu)
最后出场的U&I GROUP(汇智集团)创始合伙人/副总裁于振莹(Emily Yu)女士,在致辞的最后,表达了汇智集团不仅要做跨境领域专业服务企业,更是要做有中国基因的企业帮助中国企业走出去! 在现场高昂的祝福声和掌声之中,在所有来宾的祝福与见证之下,巩恩光先生和赖小敏女士正式为福州新机构的成立,揭开了帷幕! [gallery columns="2" size="medium" ids="4685,4686"] U&I GROUP(汇智集团)福州机构将始终秉持“专注跨境服务领域,关注客户长期发展”的服务理念,将“成人达己,开放共赢”作为企业的文化信条落实到为客户服务的每一项工作中去。 此次新机构的创立,面临着全球经济复苏后的最佳时机,福州机构定当抓住机遇,开拓进取,不负众望,助力集团高速发展! 欢迎福建的各位朋友莅临交流合作,共同服务客户跨境发展! 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国际金融中心 IFC33楼3316室感谢各位嘉宾的莅临,特此鸣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分所
盈信(厦门)法财税商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
深圳君泽律师事务所
福建磐然律所
云泽资本
天时创新资本
先锋期货
富邦国际保险经纪
松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厦门白鹭依山科技有限公司
凯洛酒庄
福建伯加典当有限公司
内蒙古小草数据生态产业有限公司
Auto Wealth Management(HK) limited
福建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校友会福州分会
福大至诚学院杨帆先生
吴佳奇先生
林文伟先生
王宗华先生
官承斌先生
陈涵先生
U&I GROUP(汇智集团)
香港机构
北京机构
上海机构
深圳机构
青岛机构
济南机构
南京机构
(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