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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CA过渡期结束,美国注册会计师带你了解最新美国个税实务(上篇)

引:在《2020-跨境投资、财富领域法律观察》一文中,UI学研社就将美国FATCA法案过渡期结束视为2020年跨境财务领域的大事件之一。三年过渡期大限转眼已过,美国个税环境将面临更多的合规要求,美国税局在个税实务上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和思路?美国税务居民该如何应对?U&I GROUP美国会计师事务(以下简称U&I美国机构)所将为您带来最新的美国个税实务。
以下分享根据U&I美国机构的为智谷趋势《掘金大讲堂》栏目做专题嘉宾的演讲实录翻译整理,主讲嘉宾bob是U&I美国机构合伙人、美国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投资顾问。

今天我们主要讲美国人Fatca条例, 美国一直都是全球征税,但在2008年之前并没有严格执行。因为经济危机的原因,美国政府花了很多钱在2008年、2009年的时候拯救经济,所以说,海外征税条款的严格实施成为美国政府一个税源。
从2008年开始,美国开始严格实施Fatca条例。Fatca条例不仅在国内实施,而且还在海外寻求合作,要求海外政府银行根据美国税法的精神,向美国税务局提供美国纳税公民的海外金融信息。

在此之前,先进行一下自我介绍,我叫潘劲波,本人是美国注册会计师,我父亲是中国的第一批出的注册会计师。我从16岁开始读中国的报表,所以对财务上的数据比较敏感。
那么,我既懂美国的这个税法,也懂中国的税法。当然,主要的工作是美国税务筹划和申报税务,我在中国这边并不做税务申报的工作。但是基本上来讲,我对于税法还是颇有研究的。而且,本人拥有美国全金融执照,保险执照,现担任美国亚裔保险理财协会的董事。
中国以前的有一个职称叫做高级理财师,中山大学每年都会给高级理财师做培训,每年中山大学都会请我来为这个高级理财师讲解国际税务与有关国际金融的一些知识。此外,在2017年有幸获得中央电视台的采访独家专访。当然,自我介绍并不是吹嘘自身有多优秀,而是这个故事历程很吸引人,因为需要更多像我们这样的专业人士回国报效祖国。

  • 案例法(Case Law)——Fatca条例

回归正题,我们先来看看今年这个Fatca条例发生什么事,2019年7月8号,家住美国北卡夏洛特的中国公民Lili被抓到了,之后向美国联邦法院承认了自己在海外有帐户,并出现在联邦法院认罪,等待他的是最高5年的监禁和25万美金的罚款。
所以说,在美国如果不如实申报纳税,被查到了有可能是要坐牢的,所以需要大家引起重视,在美国不能瞒报税的。那么这个事情,实际上是我们一个小小的预测。
2008年的时候,Fatca条例第一个执行的是瑞士,一个瑞士的海外账户被通报给美国税务局。对此,美国税务局做这个事情很简单,他对瑞士银行的bankers说,我怀疑你们为这个美国公民逃税,并且隐藏他们的海外财产,这是违反美国法律的。同时,美国向这些bankers说,把逃税的海外账号信息通报给美国政府,不然就是协助客户逃税和洗钱,这是重罪。那么,让这些bankers做出选择,最后这些bankers选择投降,交出了名单。
2016年的时候,出现的首例案例不是在欧洲,而是以色列。以色列的纳税公民被美国税务局查到了,之后相关的海外账户信息也被公布给美国政府,那些人也面临着刑事责任。
到目前为止,2016年我们做讲座的时候,就预测到下一批被执行人会是中国的美国纳税公民,因为中国有一大批移民到美国,其中确实有很多人不懂,没有如实的去申报,所以说这批人很有可能成为这个美国税务局稽查税务的目标。果然,我在2016年讲的事情现在就出现了,在北卡已经被抓了第一个中國移民。
那么美国是案例法则,就是如果今年有一个案例,法官是这样判的,那么以后再出现类似案例的时候,法官会参照以前判过的案例来判决。
那么说,现在已经有中国客户被抓到在海外有超过一万美金的财产,并且没有向美国政府申报。这个中国人已经被法官判5年限期的牢狱以及25万美金的罚款,以后再出现类似情况时,其他法官也是依照之前情况来判决的。

  • 保护个人资产和依法纳税

美国法律写的非常明白:保护个人资产,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任何政府、个人或者机构不能够在没有付出任何代价的情况下没收个人财产。但是保护个人财产的條件是纳税人要按照美国的法律来依法纳税,依法向美国政府申报。报税不一定要交税,所以仍然需要向美国政府申报海外账户的信息。那么这是美国政府的要求,因为你申报以后才能得到美国法律保护。

  • 隐瞒美国以外海外资产的处罚力度

如果美国政府确定你有逃税,那么政府可以冻结你的财产,对你在美国的财产进行税务清算。如果美国政府发现没有依法申报并且余额超过一万美金的海外账户,那么罚款力度是十万美金或者账户余额的50%。但是如果这个人不是有意的,那么最高的罚款是一万美金。
不过这很难区分开你到底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所以如果被美国政府查到的话,一般来讲,会被判定为有意隐瞒,因为现在美国政府对海外账户的相关宣传已经将近十多年时间了,所以纳税人不能说自己不知道这个法规而隐瞒申报。
如果没有申报海外帐户的话,除了交罚款之外,还有可能会负上刑事责任。

  • 定义美国纳税公民(需要申报全球资产和全球收入)

那么,哪些人会被定义为美国纳税居民需要申报全球资产和全球收入呢?

第一类人群是拥有美国护照的人。由于美国承认双重国籍,如果说一个人是香港居民的同时拥有美国护照,那么他也会被认定为美国的纳税居民,其自身的全球资产和全球收入都需要向美国政府申报。
在此我向大家阐明很重要的一点是,报税并不意味着就要交税,所以说这里面有很多税务规划可以做。
第二类人群是美国绿卡持有者。只要你持有了美国绿卡,就需要向美国政府申报全球收入和全球资产。但是报税并不意味着你要交税,因为美国法律是保护个人财产的。
第三类人群是在美国工作和生活超过183天的外国人。那么这183天怎么算呢?如果说你是明年报今年的税,那么今年的天数全算,去年的算1/3,前一年算1/6,这三年以来加起来时间超过183天,就要向美国政府申报全球收入和全球资产。
但是有一些签证(豁免的美国签证类别: A,G, F, J, M, Q ,不包括A3,G5)类别除外。第一类人是外交官类的签证,第二类人是学生签证,这两种人不需要向美国政府申报全球收入跟全球资产。

  • 下列人群需要注意——您的资产可能需要向美国政府申报

在我们的实践里有很多人实际上是不小心成为美国纳税居民,自己却还没有意识到。
第一类人是移民到美国的长期绿卡持有者或是公民,他们帮自己的爸爸妈妈也办移民到美国来,这个申请差不多半年时间就能获批。当父母移民到那里以后,可能在中国有超过一万美金的资产,比如退休金。那么,父母是需要向美国政府申报这些钱的。刚来的父母这类人群很好的判定,而且这些人的不申报海外资产是有风险的,所以这块是希望大家要引起重视。
第二类人是在美国留学的学生。因为留学生毕业了以后要在美国申请H1B签证,实际上是美国工作签证的一种。拥有工作签证以后,只要在美国工作的时间超过了加权平均的183天,那么他就会成为美国纳税居民。
因为很多学生在来美国念书之前,父母在学生名下放置了不少资产,比如保险,证券资产和银行账户等等,可能学生名下都有。但是学生被开了账户以后,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有给自己置办这些资产。
所以说我们在做税的时候,一般发现客人是刚刚办理H1B签证或者刚刚从这个学生签证变成工作签证的时候,我们都会进行提醒。确实很多学生不知道有这么回事,不知道自己父母给自己放置资产。
第三类人是经常往返于中美的商务人士。这些人持有B1/B2签证,因为他经常来美国,那么来的天数很有可能会超过183天,那么他就有可能成为美国全球征税的范围。
第四类人是出生在美国的美国公民。那么出生在美国的人,他可能回中国去生活,那么现在我们讲美宝,很多父母因为家里条件比较好,在小孩出生以后,父母把银行账户和投资账户放在他们名下,所以这些账户都会成为全球申报的目标。

  • 哪些账户需要申报?

如果申报的账户余额超过一万美金,需要向美国财政部申报Fbar表格。
如果说海外资产超过了五万美金,除了需要向美国财政部申报以外,可能需要向美国税务局申报纳税,Form 8938。主要申报金融资产有银行账户,投资账户,退休金账户和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
除了申报金融账户之外,还有另外的账户类别。比如说,你把钱借给了外国人,那么这就是海外账户的其他申报类别。还有,如果你有钱投资到公司里面,但这个公司并没有上市,那么也属于其他账户申报类别。

海外账户申报的内容则包括帐户的基本信息,持有人账号,开户银行地址还有账户的最高额。

  • 签署了Fatca的国家和地区

现在全球有一百多个国家跟美国签署Fatca条例,基本上是主流的欧洲国家,日本,中国,香港,台湾还有澳门都跟美国签署Fatca条例,规定如果你是美国纳税公民,那么个人在中国所有财务信息会被披露给美国政府。
但Fatca条例是单向的,意思是如果你是一个在美国短期生活或者短期访问的中国人,个人在美国所开的金融账户不会被披露给中国政府,因为美国政府是没有在共同申报准则(CRS)上面签字的。
如果说你是刚刚移民到美国或者刚刚取得美国纳税居民身份,实际上你不用害怕Fatca条例,因为美国政府只是需要知道你这些资产的情况,以防跨国逃税和跨国洗钱。那么你刚刚才申请到美国绿卡或者拿到美国纳税居民身份,我们的建议肯定是按照美国税法如实申报纳税申报,之后相应的财产是会受到美国法律保护的。
但很多人会说,如果我把钱放到美国投资,美国要交这么高的税,那为什么把钱花在美国投资呢?实际上,美国也有很多税务优惠的账户,或者是不交税,或者是减税,或者是少交税,这个话题我们放到后面来讲。

  • 如何应对(新人)

作为新移民来讲,怎么样来避免被Fatca申报呢?很简单,你可以把海外的钱移到美国来,按照美国的政府逻辑,你没有必要在海外做金融投资额,因为美国是全世界金融最强大的国家,美国所有的证券、保险、投资回报非常透明,在美国都能做到的事为什么还要拿到海外去做。所以说你把钱拿到美国来做,那么你的账户信息是不需要向美国政府透露的。因为从美国的账号的角度来讲,所有的美国账户信息都会被美国政府监督,银行、投资公司和保险公司每年都会给美国税务局发放税单。
另外不申报的最简单的办法是不成为美国纳税公民,但是没有必要为了税务而放弃绿卡,因为总有办法可以合法省税。

  • 如何应对(历史遗留)

如果说你是老移民,在美国有生活工作过很多年,同时又没有申报过海外资产账户的信息这一类人群,他们的这个风险就蛮高了。
应对方法1:继续不申报的风险?
如果持续不申报的话,跟警察在高速公路上抓超速是一个道理:如果说你没有被抓到,那没什么问题,一旦被抓到的话,警察一定会给你罚单。税务局也是起到跟警察同样的作用,如果说你在海外的账户持续隐瞒,而且隐瞒的时间越久,那么你被抓到机会就会越高。
现在是大数据时代,美国要清查某个人的海外账户实际上是很容易的,只是看他有没有花这么多精力和时间去查而已了。
就算你现在是美国公民,因为美国公民的美国护照从绿卡上来的,从而可以查到中国护照,再追查到身份证信息,之后就拿着身份证信息到中国五大银行,中农建交工以及招商银行去问询,去查找相应的海外账户信息,而根据美国的Fatca条例精神,这些银行一定会提供对应的信息。
应对方法2:关掉海外账户?
当然,还有人提出疑问:我是美国公民,很多年前就有海外帐户,现在如果把海外帐户关掉会不会被查到。那么,可能你被查到了机会变小,但是还是有机会查到你这个账户的,所以说关掉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
应对方法3:税务查审线索和主动申报
那么我给大家举个例子,我曾经有一个做地产的会计师的朋友,他以前在香港工作了十年,因为香港那边有强基金,他在工作时就买了很多基金类的产品,打算作为自己的退休金。但他回到美国来以后,就从来没有向美国政府申报过,他也确实不知道这么回事。所以他从香港的帐户汇钱到美国账户,那么他一按OK键以后马上就后悔了,因为他知道美国的Fatca宣传,全球资产和收入需要向美国政府申报的。
因为他自己是会计,马上也知道产生了税务审查线索,因为香港这个帐户汇到美国账户的钱为美国税务局提供一个查税的线索,毕竟从自己在海外账户里面汇钱到美国来,那么证明你在海外一定有钱。
那么现在有几种办法可以补以前的申报。
第一个办法是你可以悄悄的把这个税表给补了,就说你把海外帐户信息补上去,但是税务局查找的时候是不承认的,这样一来你不会交太多罚金,只是把这个利息收入补了。但这个很显眼的,因为那么税务局一看就能看出来是海外收入,资产额有没有按照美国以前的法律要求来申报。所以说,这种补建的办法实际上能查到你在海外有帐户。
第二种补建的办法这个叫Voluntary Disclosure,它的最高罚金是账户余额的50%或者十万块钱。
那另外一种方式叫做Streamlined Procedure,意思是你有海外账户,但是申请自己确实不知情,那么这种情况会需要向美国政府补当年这个余额的5%作为罚金。然后这个帐户里面产生的利息收入或者是红利收入,需要向美国政府如实申报,没有交税的话需要向美国政府缴税。
因而,美国政府的逻辑实际上很简单,其所想要达到的目标是通过Fbar的严格执行,把美国公民本身投在海外的钱转回来,对美国的金融市场形成一个更长期的支持。美国政府的逻辑是:作为美国的纳税公民,基本上全世界所有的证券投资和保险在美国都可以做,为什么你要把钱拿到海外去做呢?
但是美国是自由的,你可以拿到海外去做,但需要向美国政府申报,而且这个申报的动作不需要由纳税人来完成,就是你在美国的资产余额是多少这个不需要由纳税人来完成,第三方就会提供信息。美国政府也是比较相信第三方,那么第三方能提供的信息是对纳税人更准确的信息,没有任何利益联系,因此这个会成为纳税的依据。
上面说了这么多内容,实际上是想让大家了解美国税法的基本常识和征税逻辑。美国的税务体系是非常先进和发达的,CRS事实上是以FATCA为蓝本设计的。但是美国的税法也很人性化,在实操层面有很多可以规划的空间来达到优化的目标。下一期我会为大家分享涉美投资和税务规划的内容。希望通过一些生动的案例为更多人普及美国税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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