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图

开曼被移出欧盟税务不合作司法管辖区黑名单

从2020年开始,欧盟决定每年对《税务不合作司法管辖区名单》进行两次更新。
欧盟对黑名单的审查主要集中在三个领域:

  1. 与欧盟就税收治理进行建设性对话的情况;
  2. 履行承诺以实施改革以遵守有关税收透明度的情况;
  3. 税收合理性及实施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计划(BEPS)的国际标准。

2020年2月18日,欧盟委员会在召开完欧盟经济与金融事务理事会(ECOFIN)会议后对外宣布,正式将开曼列入《税务不合作司法管辖区名单》的黑名单之中。具体理由是“没有采取适当举措解决集合投资工具(collective investment vehicles,简称CIVs)的经济实质问题”。 如此一来,开曼就成为英首个被列入黑名单的英国海外领地。
欧盟发表公告后,开曼政府第一时间作出回应。

开曼总理麦克劳克林称,在过去一年内开曼群岛已与欧盟进行合作,以遵从良好税收管理的承诺,并根据欧盟标准进行了15项与经济实质法相关的立法变更。和其他离岸司法管辖区一样,开曼在过去的一年多推出了一系列与经济实质法相关的立法及实施细则,并要求各种开曼CIVs进行合规。开曼一直全力配合欧盟,并将继续与欧盟进行建设性合作,从而尽快将自身从避税黑名单中移除。
2020年9月28日,欧盟按计划开始今年的第二次《税务不合作司法管辖区名单》评估工作。此次更新后,开曼和阿曼被正式移出黑名单,进入有待观察的灰名单之中。
有人欢喜就有人忧,安哥拉和巴巴多斯此次“喜提”黑名单名额。

开曼因为集合投资工具的经济实质问题上榜黑名单后,积极采取行动,加强立法和监管。经过欧盟委员会评估,认为履行了先前的承诺,因此决定将其移出黑名单。由此可见,开曼在私募基金领域的立法工作最终还是得到欧盟认可,在《经济实质法》领域的立法和实操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
吃一堑长一智,未来开曼在私募基金领域的立法和监管工作力度一定会逐渐上升。这对开曼基金业的发展势必造成重大影响。开曼基金的合规成本逐渐上升,有意设立开曼基金或者正在使用开曼基金的客群,务必要时刻关注开曼的立法动态和欧盟的政策风向。
目前,尚处于黑名单之中的国家和地区共有12个:美属萨摩亚、安哥拉、巴巴多斯、斐济、关岛、帕劳、巴拿马、萨摩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美属维尔京群岛、瓦努阿图和塞舌尔。
根据欧盟的时间表,下一次《税务不合作司法管辖区名单》评估工作将于2021年2月展开。

相关文章

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