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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您聆听】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资本视界:干预效果减弱,日元开始继续贬值

2026年7月24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2026年7月24日发布了《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1号)。核心摘要如下:

一、核心原则与适用范围

核心原则:个人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或通过离岸信托取得收益,均属于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需按本公告申报纳税。

离岸信托定义:指依照境外法律设立的信托或具有类似信托功能的境外法律安排。不包括受境外金融监管机构监管、面向不特定客户独立开展业务并承担风险的银行、保险公司等发行的金融产品。

二、居民个人的纳税规则(核心)

装入财产环节:居民个人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视为“财产转让所得”,按财产装入时的市场价值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税。

存续期间收益:信托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无论是否实际分配),均需按年申报。收益分为“财产转让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两类,分别计算,不得相互抵减。信托的管理费、律师费等费用不得抵减应纳税所得额。

信托终止环节:信托终止时,按全部信托财产的清算收益(市场价值减原值及合理费用),作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一次性计税。

身份变动处理:

  • 居民转非居民:在身份转换当日,需按信托财产市场价值减原值后的余额,作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税。
  • 居民死亡:信托由非居民承继或者无人承继的,以死亡当日信托财产价值减原值后的余额作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税,由受托人或其指定境内机构代缴;信托由其他居民个人承继的,按照居民个人离岸信托相关规定申报纳税。

三、非居民个人及特殊情形规则

非居民装入财产:若其财产来源于境内,需就“财产转让所得”纳税。若该信托由居民个人实际控制,则视为居民个人行为,按居民规则纳税。

非居民信托向居民分配:非居民设立的信托,分配给居民个人的所得,居民需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纳税。若信托向非居民分配但由居民个人实际取得或使用,视为向该居民分配,同样需纳税。

多人共同设立信托:

  • 多个居民共同设立:按各自财产占比划分份额,分别纳税。
  • 居民与非居民共同设立:整体视为全部由居民设立,按居民规则统一纳税。

“视同分配”情形:非居民信托若存在为居民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代付费用、允许无偿使用财产等情形,视同向该居民分配收益,需按实际经济利益价值纳税。

四、关键定义与特殊规定

境外实体定义:指依照境外法律设立,但满足被动收益占比高、缺乏实质性运营等条件的公司、合伙企业等。持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且具实质性经营的可例外。

控制权认定:直接或间接持有境外实体25%以上权益,或在资金、经营等方面构成实质控制,即认定为“控制”。

境外税款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性质的税款,可按规定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

住所判定:取得外国国籍或永居权,但主要经济利益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个人,可被判定为有住所的居民个人。

五、申报与过渡期安排

常规申报时限:

装入财产: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

信托存续期收益: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上一年度税款。

信托终止/死亡/转非居民:在相关事件发生之日的次月15日内申报。

困难分期:信托终止或居民死亡情形,若缴税困难,经备案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

六、过渡期政策

历史追溯:对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期间装入离岸信托产生的应缴未缴税款,以及 2026年1月1日前信托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需在本公告实施之日起90日内申报缴纳,不加收滞纳金。

逾期风险:逾期未缴将按《税收征收管理法》处理,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

正式实施:本公告自2026年7月24日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重要注意事项

纳税人需按规定报送涉税资料。若无法提供真实完整资料证明合理商业目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纳税调整。

若财产价值无法提供或被认为不合理,税务机关可转请专业机构评估。

2026年7月24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1]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5号《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本公告”)于2026年7月24日发布及施行。

核心概要如下:

本公告旨在明确与离岸信托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及管理的具体操作细则,以加强税收征管。

主要征管规定

1. 主管税务机关的确定

  • 基本原则:以与装入信托财产相关的境内主要生产经营企业的登记注册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 无境内企业时:以纳税人的境内财产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2. 纳税申报时间与所得类型

  • 财产装入环节:
  • 居民个人:在财产装入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就财产转让所得申报。
  • 非居民个人:在财产装入的次月15日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财产转让所得申报。
  • 信托存续与分配环节:
  • 居民个人:需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就上一年度信托产生的收益申报。
  • 非居民个人设立的信托,受益人有居民个人:该居民个人在取得分配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申报。

3. 信托终止或身份变更的处理

  • 信托终止:需在清算完成后次月15日内进行清算申报。
  • 居民转为非居民:应在转为非居民之日次月15日内,就当年已产生收益进行清算申报。

4. 申报资料要求

  • 基础申报表:居民个人填《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非居民个人填《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 必备附表:均需附报《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纳税明细表》、《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年度报告表》。
    • 首次申报额外资料:信托协议、财产明细清单、组织架构信息等。

5. 税款缴纳特殊规定

  • 分期缴税:在信托终止或居民死亡等特定情形下,如果缴税困难,经备案后可在5年内分期均匀缴纳。
  • 多人同设一信托:若居民与非居民共同设立,视为全部由居民个人设立,由居民承担申报义务。

6. 受托人及各方责任

  • 受托人责任:需准确核算信托收益和分配情况,并协助纳税人完成申报。
  • 资料真实性:纳税人和受托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 违规处理:未按规定申报或提供资料的,将按《税收征收管理法》处理处罚。

7. 新旧衔接

对于本公告发布前已设立的离岸信托,在首次办理申报时,需补报信托设立年度及2025年度的相关报告表和历年财务报表。

2026年7月28日
新加坡金管局:金管局联合新加坡银行协会设立工作组,应对人工智能引发的网络及技术风险[2]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与新加坡银行协会(ABS)于2026年7月28日宣布成立人工智能驱动网络与技术风险专项工作组(ACT)。这是一项全行业举措,旨在应对前沿人工智能模型带来的新型风险,提升行业整体网络与技术韧性。该工作组自2026年5月起已集结各方成员,标志着金融业针对人工智能衍生威胁开展联合应对迈出重要一步。

前沿人工智能技术正在重塑网络威胁格局。该技术可快速识别、利用漏洞,并大规模自动化发起攻击,给金融业带来重大隐患。在此背景下,开展全行业协同行动,对提升金融业抵御此类威胁的韧性至关重要。

该工作组采用多学科工作模式,汇聚网络安全、技术韧性以及人工智能领域的行业领军人员,提升全行业风险应对准备能力。工作组成员来自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新加坡银行协会、星展银行(DBS)、华侨银行(OCBC)、大华银行(UOB)、新加坡交易所(SGX)、电子转账网络(NETS)以及银行计算机服务公司(BCS),依托协作、创新与专业经验共享,处置新兴的人工智能衍生威胁。

工作组将聚焦三大工作领域:

1. 行业协作

推动金融服务业分享人工智能网络安全实践案例与实操经验,促进与网络安全及人工智能行业专家的对接合作。

2. 能力提升

提升金融服务业网络防御专业知识水平,开展概念验证测试,研究并验证可应对动态变化威胁环境的先进人工智能防御工具。

3. 制定指引文件

出台相关指引,明确新的处置措施、管控手段与解决方案,强化金融机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更好地识别、防范并处置复杂的人工智能驱动型网络威胁。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助理局长(技术)兼首席技术官罗文森(Vincent Loy)表示:“前沿人工智能正在加剧网络威胁的破坏程度、攻击规模与技术复杂度。金融业必须迅速行动,紧密协同。借助本专项工作组,新加坡金管局将与行业伙伴密切合作,筑牢集体防御防线,保障新加坡金融业能够有效抵御人工智能带来的各类风险。”

新加坡银行协会总监王爱美(OngAng Ai Boon)表示:“人工智能正在改变网络威胁态势,金融业必须同心协力,保持自身风险韧性。通过紧密协同、完善治理,以及监管机构与行业各方的持续合作,新加坡金融业将保持警惕、灵活应变,致力于持续强化网络与技术韧性,应对不断演变的人工智能相关风险与新兴技术带来的挑战。”

2026年7月17日
香港交易所:支持以人民币缴付印花税及交易相关费用[3]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2026年7月17日欢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宪报刊登《2026年印花税(修订)(第2号)条例》,该条例订明双柜台证券人民币柜台交易的印花税以人民币计算和缴付的安排。

为了向交易所参与者提供更简便一致的缴款机制,香港交易所亦将作出相应安排,支持交易所参与者以人民币缴付证监会交易征费、会财局交易征费、投资者赔偿征费(现暂停征收)及付予联交所的交易费(统称交易相关费用)。

香港交易所首席营运总监刘碧茵表示:「我们欢迎香港特区政府通过有关法例,这是支持人民币作为证券市场交易货币的重要一步。透过统一人民币柜台交易的印花税及交易相关费用的缴付货币,我们希望能够便利全球投资者使用人民币参与市场,并为日后将人民币柜台纳入港股通铺路。我们将继续与监管机构及市场参与者紧密合作,加强香港市场基础设施及拓展香港的人民币产品生态圈,推动人民币持续国际化的进程。

香港交易所正与相关当局及市场持份者沟通并进行所需的系统升级,以支持以人民币缴付印花税及交易相关费用的程序。新安排须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刊发相关生效公告、取得相关监管批准及市场准备就绪后方可落实。有关营运安排及预期实施时间表等进一步详情,将适时公布。

2026年8月6日
开曼金管局:有关BitMart的险警示公告[4]

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下称 “管理局” 或 CIMA)近期收到多起投诉,内容涉及有关BitMart及其声称受到开曼群岛监管的相关表述,特此发布以下公开通告。

管理局澄清:BitMart、BitMart Exchange、GBM Global Inc.、bachi.tech Ltd、Bachi.Tech Corporation、GBM Global Ltd、GBM Foundation Company Ltd.、GBM Foundation Company、GBM Global Holding Company Limited、GBM Global(合称 “相关主体”)从未、亦未曾取得管理局的注册、牌照、监管授权或任何形式许可,不得在开曼群岛境内或自开曼群岛对外开展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业务。

依据《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法案(2024 修订版)》,任何主体若在开曼群岛境内或自开曼群岛对外以经营为目的从事、或声称从事虚拟资产服务,必须依规向管理局完成注册;符合条件的,还须取得相应牌照。

特此提醒公众:如相关主体宣称自身具备开曼群岛监管资质,公众在与相关主体开展业务、或考虑参与相关交易时务必要审慎防范风险。

任何人如对上述主体存在疑虑,或拟就相关主体提交投诉,建议联系自身所在辖区的金融犯罪监管机构或执法部门。

如需核验任何开曼主体的监管资质,请联系汇智集团。

2026年8月7日
沙特经济特区经济实质新规生效

本月7日,沙特经济特区经济实质要求法规正式生效,适用于阿卜杜拉国王经济城、拉斯海尔、吉赞及云计算经济特区。新规要求享受特区优惠的企业具备真实经营实质,包括配置适当经营场所、足够人员及开展匹配业务的运营活动。

沙特经济特区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提供税收及海关激励,包括预提税豁免、天课(Zakat)豁免、符合条件交易的增值税优惠以及关税递延等。企业需自开展符合条件活动的首个财年起持续满足经济实质要求否则可能面临处罚并影响优惠资格。

2026年8月
资本视界:干预效果减弱,日元开始继续贬值

欢迎收听今天的财经市场观察。首先要分享的是来自英国《金融时报》的一篇最新报道,标题是——《随着美日干预措施的影响逐渐消退,日元贬值》

这篇文章提到,美日联合干预之后,日元的升势正在逐渐消退。日元此前从7月底美元兑日元接近164的四十年低位,快速反弹至155附近,但目前又重新回到159左右,干预带来的涨幅已经回吐约一半。

市场为什么对干预效果持怀疑态度?

核心原因在于,这次行动虽然力度较大,但缺乏主要央行之间真正统一的政策立场,尤其是欧洲央行并未参与。此前日本在4月和5月进行的汇率干预,也只给日元带来了短暂支撑。

因此,市场目前越来越关注一个更根本的问题:日本央行什么时候加息?

随着日本通胀逐步接近2%的目标水平,市场认为日本央行进一步收紧货币政策的压力正在增加。目前市场预计,日本央行9月加息25个基点的概率约为50%。花旗甚至预计,日本央行可能开启更加激进的加息周期,到明年年底前将政策利率提高至约2%。

如果美元兑日元重新突破160,可能进一步推高日本进口成本和国内通胀,同时也可能引发市场对日本扩大汇率干预、甚至出售部分美国国债持仓的猜测。

不过,日元并不一定会持续走弱。

如果未来出现美联储更加鸽派、日本央行更加鹰派的组合,那么日美利差收窄,过去大量进行的日元套利交易可能开始平仓,反过来推动日元快速升值。

这也是市场担心“日元空头交易拥挤”的原因。不过目前来看,日本利率仍明显低于其他主要经济体,因此套利交易并不会立即大规模瓦解。真正值得关注的,是日本长期利率能否持续向全球水平靠拢。

接下来,我们把目光转向美国经济数据。

8月6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8月1日当周,美国首次申请失业救济人数为19.9万人,较前一周仅增加1000人,同时低于市场预期的约20.2万人。

单看这一数据,美国企业裁员情况依然稳定,就业市场暂时没有出现明显恶化。

但更值得关注的是,美国7月非农就业数据明显转弱。

7月非农就业人数减少2.3万人,而市场原本预计增加约8.5万人。更重要的是,6月份新增就业此前只有2万人,在已经非常疲弱的基础上,7月份进一步转为负增长。

这意味着,美国企业新增招聘的动力正在明显下降。

当然,7月份失业率却从4.2%下降至4.1%,表现好于市场预期。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失业率下降,并不意味着就业市场全面改善。

失业率反映的是失业人口占劳动力人口的比例。如果部分人因为找不到工作而退出劳动力市场,那么他们就不会继续被统计为失业人口。因此,即使新增就业明显疲弱,失业率也可能出现下降。

所以,将非农和失业率放在一起看,目前美国就业市场呈现出的状态更像是:新增就业明显疲弱,但失业率暂时没有明显恶化。

这对于美联储来说非常关键。因为如果未来就业继续降温,美联储就需要更加重视经济增长和就业,而不仅仅是控制通胀。

再来看通胀。美国7月份CPI同比上涨3.4%,连续第二个月放缓,符合市场预期。环比上涨0.1%,结束6月份0.4%的下降;核心CPI环比上涨0.2%,同样符合预期。

整体来看,美国通胀正在逐步降温,而就业市场也开始释放疲软信号。

因此,目前美国经济出现了一个值得关注的组合:通胀降温,就业走弱。

这意味着美联储未来政策的天平,可能正在逐渐从“控制通胀”向“防止就业市场进一步恶化”倾斜。

当然,目前还不能简单判断美联储已经进入明确的降息周期。3.4%的通胀水平仍然高于2%的目标,核心通胀也仍有一定粘性。

因此,接下来市场真正关注的是:美国就业降温是否会持续,以及通胀能否继续下降。

如果未来美国就业进一步恶化、通胀持续回落,同时日本央行加快加息,那么美元兑日元可能面临明显下行压力,日元则可能迎来快速反弹。

反过来,如果美国通胀重新反弹,而日本央行加息缓慢,日美利差继续维持高位,那么日元仍可能承受贬值压力。

所以,接下来全球市场需要重点关注三个变量:

第一,美联储降息节奏;
第二,日本央行加息力度;
第三,美元兑日元能否重新突破160。

这三个因素,很可能成为未来几个月美元、日元以及全球资金流向的重要风向标。

 

参考资料:
[1]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51277/content.html
[2]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51338/content.html
[3]https://www.mas.gov.sg/news/media-releases/2026/mas-and-abs-establish-taskforce-to-strengthen-cyber-and-technology-resilienceh
[4]https://sc.hkex.com.hk/TuniS/www.hkex.com.hk/News/Market-Communications/2026/2607172news?sc_lang=zh-CNh
[5]https://www.cima.ky/bitmart-et-al-not-regulated-by-ci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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