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之声头图-25(1)

UI经纬之声 | 第二十五期 2023年8月

目录:

    • BVI FSC:2023年7月交易主体风险提示
    • 新加坡MAS:支持SMEs,与NBC建立金融透明度走廊合作机制
    • 新加坡MAS:将允许通过线上方式指定保单受益人
    • 香港税局:利得税申报必须提交所有佐证文件

2023年7月12日

BVI FSC:2023年7月交易主体风险提示[1]

BVI金融服务委员会(FSC)于2023年7月发布第9号至第16号公众声明,提醒公众注意与以下主体进行相关交易的风险:

1. FSC从未批准或颁发证照允许Ada Dejna从事任何金融服务活动;

2. FSC从未批准或颁发证照允许Royal Investment Consortium和/或Royal Trading Consortium从事任何金融服务活动;

3. FSC从未批准或颁发证照允许First Class Trading Solutions, Ltd. 和/或 FIRSTCLASS FOREX FUNDS从事任何金融服务活动;

4. FSC从未批准或颁发证照允许SUPER8从事任何赌博、博彩或运动博彩活动;

5. FSC从未批准或颁发证照允许B.O. TRADEFINANCIALS LTD. 和/或 SPREADSPIPS从事任何金融服务活动,且前述主体并未在BVI注册成立;

6. FSC从未批准或颁发证照允许INDEXCRPTO.LTD从事任何金融服务活动;

7. FSC从未批准或颁发证照允许ARM TRADE & FINANCE GROUP, INC.从事任何金融服务活动;

8. FSC从未批准或颁发证照允许CSDAYTRADING & FINANCE GROUP, INC.从事任何金融服务活动;

2023年7月11日

新加坡MAS:支持SMEs,与NBC建立金融透明度走廊合作机制[2]

根据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于2023年7月11日发布的最新消息,MAS与柬埔寨国家银行(NBC)已经签订关于金融透明度走廊(FTC)倡议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该倡议旨在建立支持性数字基础设施,从而促进新加坡和柬埔寨中小企业(SMEs)之间贸易和跨境相关金融服务发展。

新加坡金融机构在分析是否要对新加坡SMEs买家与柬埔寨SMEs卖家之间的跨境交易提供金融支持时,能够利用FTC机制从柬埔寨金融机构获得关于柬埔寨SMEs卖家的可靠信息,反之亦然。前述机制不仅加强了信息流动,进而使东盟及其他经济增长区域内的贸易关系更加密切,还将为贸易融资中金融机构的贷款评估工作提供很大帮助,同时也使SMEs更好地遵循反洗钱合规机制,从而降低交易风险和潜在贸易争端发生的概率。

2023年7月26日

新加坡MAS:将允许通过线上方式指定保单受益人[3]

2023年7月26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宣布保单持有人将很快可以通过线上方式指定保单受益人。新加坡《2009年保险(受益人指定)条例》已经做出修正,使得保险公司可以从2024年1月2日起提供用线上方式指定保单受益人的服务。

现行的保单受益人指定流程要求必须递交资料原件且必须进行现场见证。得益于数字技术的发展,未来可以允许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替代现场见证:

1.线上见证:见证保单所有人签署线上文件的过程可以通过使用图像及声音链接的方式实现。

2.线上宣誓:如不采用线上见证方式,则还可以选择由见证人在线上对保单持有人的状态做出声明的方式。

为了确保受益人指定过程记录的真实性和一致性,在线上提交文件和信息时必须使用加密电子签名。而且,不论是线上见证还是线上宣誓,见证人都必须声明根据其最大程度上已知和已确信的信息,保单持有人没有受到任何不正当的施压,并且理解保单受益人指定行为的目的和效力。

2023年7月6日

香港税局:利得税申报必须提交所有佐证文件[4]

根据香港税务局于2023年7月6日发布的最新消息,今年填报利得税报税表时,请特别注意以下新的申报要求:

如您在评税基期内有任何入息的话,您必须连同利得税报税表一并提交所有佐证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和利得税计算表﹚。总入息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的小型法团及业务在提交利得税报税表时将不再获允许豁免提交佐证文件。

 

参考资料:

[1]https://www.bvifsc.vg/news/latest-news
[2]https://www.mas.gov.sg/news/media-releases/2023/mas-and-nbc-set-up-financial-transparency-corridor-to-support-smes
[3]https://www.mas.gov.sg/news/media-releases/2023/mas-enables-online-nomination-of-insurance-beneficiaries 
[4]https://www.ird.gov.hk/chi/tax/ptr_fr.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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