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与新加坡副总理王瑞杰在中国—新加坡双边合作机制会议上共同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升级<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将于2019年10月16日生效。
《升级议定书》对原中新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贸易救济、服务贸易、投资、经济合作等6个领域进行升级,并新增电子商务、竞争政策和环境等3个领域。另外,《升级议定书》涉及的原产地规则调整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中新自贸协定升级谈判的总体背景和过程是怎样的?
中新自贸协定于2008年10月签署,2009年1月1日起实施。2015年7月,习近平主席与来华访问的新加坡总统陈庆炎就启动中新自贸协定升级谈判联合研究达成重要共识。2015年8月,双方启动了中新自贸协定联合可行性研究并于当年10月完成,研究结论总体积极,建议双方尽快启动自贸协定升级谈判。2015年11月,习近平主席对新加坡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与新加坡总统陈庆炎共同宣布两国之间建立与时俱进的全方位合作伙伴关系,并就启动中新自贸协定升级谈判达成共识。经过8轮谈判,于2018年10月正式结束谈判。2018年11月12日,双方在新加坡签署升级议定书。
中新自贸协定升级议定书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中新自贸协定升级议定书对原自贸协定进行修订,由序言、8个章节、2个附件和1项换文组成,除对原协定的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贸易救济、服务贸易、投资、经济合作等6个领域进行升级外,还新增了电子商务、竞争政策和环境等3个领域。
中新升级版自由贸易协定内容摘要
商品贸易
- 加强原产地规则,让新加坡更多石油化工出口品在进入中国时获得优惠关税待遇资格。
- 设立原产地电子数据交换系统。
服务贸易
- 金融服务:新方将向一家中资银行授子特许全面银行执照(QFB)。这是继2012年新方根据自贸协定给予中国银行、工商银行2个QFB牌照后,中方在新加坡零售市场获得的第3个QFB牌照。新加坡对银行零售业务采取高度保护政策,本次获得的QFB牌照落地后,中国将成为在新加坡拥有QFB数量最多的国家,中资QFB银行数量约占新加坡QFB总量的三分之一。获得QFB牌照的中资银行可在新开展零售业务,并享有开设更多营业场所、共享自动取款机(ATM)网络等权利,有利于中资银行全面拓展在新业务,优化负债结构、提高经营效益,提升中资银行在新加坡和国际市场的品牌形象和声誉,还有利于中资银行充分发挥新加坡区域金融中心的桥头堡作用,服务“一带一路”资金融通合作。
- 速递服务:新方首次在自贸协定升级谈判中做出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方面没有限制的承诺。这是新方在速递领域做出的最高水平开放承诺。未来,中资速递企业可通过跨境、设立商业存在等多种形式在新加坡开展速递业务,并享受国民待遇。
- 环境服务:新方在多个方面做出高水平承诺。未来中资企业可通过在新加坡设立商业存在的方式提供固体废物收集服务、危险废物管理、卫生及类似服务、废弃清理服务、降低噪音服务、自然和风景保护服务及其他未分类的环境保护服务。
- 空运服务:新方在计算机订座系统(CRS)领域做出跨境提供没有限制承诺,中资CRS企业在中国境内直接向新加坡消费者提供计算机订座服务。
- 法律服务:中方承诺允许已在上海自贸区设立代表机构的新加坡律师事务所在上海自贸区内与中国律师事务所联营。联营期间,双方的法律地位、名称和财务保持独立,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联营组织的客户不限于上海自贸区,但联营组织的新加坡律师不得办理中国法律事务。
- 建筑服务:中方承诺在上海自贸区、苏州工业园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内设立的新加坡独资建筑企业可分别承揽位于上海市、苏州市、天津市、重庆市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在此情况下,可免除对新加坡建筑企业在此类项目中的外资投资比例限制。
- 海运服务:一是允许符合条件的新加坡海运服务提供者在上海自贸区、广东自贸区、福建自贸区、天津自贸区成立外商独资船舶管理公司;二是允许符合条件的新加坡海运服务提供者在上海自贸区、广东自贸区、福建自贸区、天津自贸区成立合资海运公司,外资可以拥有多数股权;三是在上海自贸区、广东自贸区、福建自贸区、天津自贸区设立的中新合资、合作国际船舶运输企业,其董事会主席和总经理可由中新双方协商确定;四是在上海自贸区、广东自贸区、福建自贸区、天津自贸区设立的合资、合作国际船舶运输企业,其拥有或光船租赁的船舶可以按照上海自贸区、广东自贸区、福建自贸区、天津自贸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进行船舶登记。
投资领域
- 加强新加坡投资者在中国的投资保护,包括建立更完善的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新加坡投资者也将在最惠国待遇下,从中国给予外国投资者的优惠待遇中获益。
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
- 超越世界贸易组织(WTO)贸易便利化协议(TFA)在货物放行、预先裁定和特快货运方面的现有承诺。
贸易补救措施
- 加强在反倾销调查下,在中国的新加坡企业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经济合作
- 在 “一带一路” 倡议下,加强在基础设施联通、 金融联通和第三方合作等方面合作。
协定增添新章节
- 竞争:共同在执行竞争法时遵守透明、不歧视、程序公平等原则。
- 环境:共同致力以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方式,促进经济和贸易发展。
- 电子商务:共同让企业电子商务更便利, 并通过网上消费者保护和个人资料保护等措施,保护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