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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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财库局局长动议二读《2022年税务(修订)(指明外地收入征税)条例草案
- 香港政府BUD专项基金累计资助上限再次提升
- 英属维尔京群岛金融服务委员会就伪造的执照发布公开声明
- 深圳-新加坡智慧城市合作联合执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 中国在加强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方面又有新进展
2022年11月2日
香港财库局局长动议二读《2022年税务(修订)(指明外地收入征税)条例草案[1]
为使香港的税制更有力打击因双重不征税而带来的跨境避税活动,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2022年11月2日在立法会会议动议二读《2022年税务(修订)(指明外地收入征税)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旨在引入新的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与国际税务标准一致。
新机制只会涵盖跨国企业实体,如草案通过,跨国企业纳税人必须在该税务管辖区有实质经济业务,才能按机制享有外地被动收入税务豁免待遇,以防止空壳公司透过双重不征税以获取税务利益。个人及本地公司、受惠于现时税务优惠措施的纳税人一般不受影响。财库局亦就《条例草案》制定了一系列友善营商措施,以减轻企业的合规负担,纾减可能出现的双重征税,提升税务明确性和维持香港的税务竞争力。
2012年11月7日
香港政府BUD专项基金累计资助上限再次提升[2]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12年6月推出“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简称“BUD专项基金”),以协助香港企业开拓及发展内地市场业务,把握国家“十二五”规划的机遇。“BUD专项基金”包括内地计划和自贸协定及投资协定计划,该项目推出后,经历了多次资助地域范围扩大及累积资助上限提升,目前已涵盖30多个与香港签署自贸协议及/或投资协议的经济体。为加强支援企业提升其竞争力及发展多样化市场,BUD专项基金执行机构在网站公布,从今年11月7日起,“BUD专项基金”下每家企业的累计资助上限由600万元增至700万元,每家企业的获批项目上限由60个增至70个。
2022年11月17日
英属维尔京群岛金融服务委员会就伪造的执照发布公开声明[3]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金融服务委员会(FSC)在官网发布声明:一份伪造的投资营业执照正在流通,谎称卡米尔·胡布卡(KAMIL HUBKA)已获得FSC许可进行投资和安排投资交易。FSC在此份声明通知公众:KAMIL HUBKA从未获得FSC的许可或监管,无法从事任何类型的金融服务。如果公众在任何时候被要求与声称是在BVI获得许可或受监管的交易经纪人KAMIL HUBKA开展业务,应格外谨慎。请公众向FSC提供声称在领土内或从领土内经营的有关可疑实体的信息,或以上可疑实体从事的不当活动的相关信息。
2022年11月25日
深圳-新加坡智慧城市合作联合执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4]
11月25日下午,深圳-新加坡智慧城市合作联合执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视频方式在深圳、新加坡两地连线召开。会上,新加坡通讯及新闻部与深圳签署八份合作备忘录,并推出新中(深圳)智慧城市项目(Singapore-China (Shenzhen) Smart City Initiative, 简称SCI)的14个全新合作项目,其中旗舰项目7个、重点项目7个,涉及跨境贸易、智慧园区、跨境电商、AEO标准衔接、科研应用、人才合作等两地未来发展重点领域和方向。深-新双方合作已经进入第三年,此次签署合作备忘录,将进一步推进双方在数字化转型、科技创新合作、人才交流培养等领域的合作,助力双方利用新兴技术应对全球可持续性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2年11月29日
中国在加强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方面又有新进展[5]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中国第四轮反洗钱互评估第3次后续报告》,将建议7(涉扩散定向金融制裁)和建议24(法人的透明度和受益所有权)评级由“不合规(NC:non-compliant)”提升至“部分合规(PC:partially compliant)”,至此中国在FATF40项建议中仅有6项不合规。报告指出了中国针对建议6(与恐怖主义和恐怖融资相关的定向金融制裁)执行的不足之处,也肯定了中国针对此项作出的努力,但由于尚无针对立即实施定向金融制裁方面以及禁止向被制裁实体提供资金方面的法律,建议6的评级仍然保持在“部分合规(PC)”。
参考资料:
[1]https://www.ird.gov.hk/chs/ppr/archives/22110201.htm
[3]https://www.bvifsc.vg/library/alerts/public-statement-21-2022-kamil-hubka
[5]https://www.fatf-gafi.org/media/fatf/content/images/Follow-Up-Report-China-202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