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之声第四期

UI经纬之声 | 第四期 2021年7月至8月

目录:

一、OECD “双支柱”税改计划预计2023年实施

二、外地基金迁册香港制度草案正式刊宪

三、国务院发布《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

四、中国人民银行支持上海实行人民币“可自由使用”

五、《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发布

六、OECD公布《有害税收竞争同侪审议结果》

七、塞舌尔金融服务相关法律修订

八、拜登政府号召科技公司加强网络安全

九、瑞士提出新机制收益外国收购当地企业的规则

十、美国证券交易委员发布中国公司寻求赴美上市新披露要求

 

 

2021年7月1日  OECD “双支柱”税改计划预计2023年实施[1]

   2021年7月1日,OECD发布公告,宣布“双支柱”改革方案获得重大进展。据悉,截至7月5日,已有131个国家和税收管辖区就OECD税改规则达成共识。“双支柱”税改计划框架搭建等工作预计于今年10月完成,在2023年实施。

“双支柱”的“支柱一”是要求大型跨国企业向实际取得利润的地区纳税,包括数字产业。“大型跨国企业”是指全球营业额超过200亿欧元,或营业额超过100亿欧元但盈利能力超过10%。“支柱二”是通过设立15%的全球最低公司税率来管控财税竞争

 

2021年7月2日 外地基金迁册香港制度草案正式刊宪

2021年7月2日,香港政府在宪报刊登《2021年证券及期货(修订)条例草案》及《2021年有限合伙基金及商业登记法例(修订)条例草案》[2]。两个条例草案的出台为外地基金迁册香港提供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有利于现有的外地投资基金落户香港。

上述条例草案就外地基金注册为开放式基金及有限合伙基金的资格、申请程序、费用、法律效果进行了明确。开放式基金型公司迁册,需要准备两套申请文件。一套是向香港证监会提交的注册申请,一套是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交的注册申请,但证监会可以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其完成对注册申请的审核后,会通知公司注册处并转交申请文件。有限合伙基金迁册与新设程序基本一致,均需由基金普通合伙人委托香港律师行或香港律师递交迁册申请。

另外,基金在迁册后的持续性(包括已订立的合约及取得的财产),均会获得保留,免除了解散原来的基金并重新成立新基金的程序,切合投资基金的运作需要。

 

2021年7月6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3]

    2021年7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打击证券违法活动是维护资本市场秩序、有效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的重要保障。

《意见》主要内容有几个方面:第一,对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提出了总体要求,并明确了2022年及2025年两个阶段要达到的主要目标。第二,分别从证券立法、刑事惩戒力度、民事赔偿制度、市场约束机制等方面着手,来完善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制度体系。第三,要求进一步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司法协作。首先是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完善数据安全、跨境数据流动、涉密信息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其次是加强中概股监管,修改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明确境内行业主管和监管部门职责。最后是建立健全资本市场法律域外适用制度,推动境外国家、地区与我国对司法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

《意见》出台后,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工作将会随之启动,中概股企业将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VIE架构的调整也将是这些企业合规工作的重点之一。

 

2021年 7月22日 中国人民银行支持上海实行人民币“可自由使用”[4]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指出境外投资者对持有人民币金融资产的意愿和规模一直在上升,这也驱使我国需要“不断扩大跨境投融资渠道、完善相关制度安排、不断提高境外投资入市便利程度”。

今年2月上海“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推进人民币可自由使用和资本项目可兑换先行先试”。其中包括“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发展人民币离岸交易”。中国人民银行也表示会在符合“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和展业”三原则下,支持上海在人民币可自由使用方面先行先试。

 

2021年7月24日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发布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给校外培训机构,尤其是学科类培训机构带来了重大的影响。

《意见》明确指出要坚持以学生为本,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为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

为限制学科类培训机构的资本运作,该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上市公司也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VIE)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5]

 

2021年8月5日 OECD公布《有害税收竞争同侪审议结果》[6]

2021年8月5日,OECD公布了BEPS包容性框架第五项行动的《有害税收竞争同侪审议结果》的报告,对部分国家或地区的税收机制进行了最新的评估。

报告结果显示,美国税收机制被评为“有害状态被消除进程中”,中国香港税收机制被评为“无害的(not harmful)”,满足FHTP(the Forum on Harmful Tax Practices,即“有害税务竞争论坛”)的标准。

关于控股公司机制,报告指出,安道尔、巴巴多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陵兰这四个司法管辖区提供的控股公司机制或实体,不管是公司还是信托,均不符合FHTP标准。

另外,诸如安圭拉、巴哈马、百慕大、BVI、开曼群岛、根西岛、曼岛、泽西岛等著名离岸地都已满足经济实质方面的法律架构和要求,被评估为“无害的”。

 

2021年8月12日 塞舌尔金融服务相关法律修订

  • 《国际商业公司法(2021修订版)》
  • 《2021年信托法》
  • 《基金会法(2021修订版)》
  • 《有限合伙法(2021修订版)》

2021年8月12日,塞舌尔金融服务局(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 ,以下称“FSA”)公布了几项重要的修正法案:1.《国际商业公司法(2021修订版)》;2. 《2021年信托法》;3.《基金会法(2021修订版);4.《有限合伙法(2021修订版)》。[7]本次立法修改主要是基于对OECD在2020年发表的全球论坛报告中的建议的考虑。根据报告评估,塞舌尔的排名从“基本合规”下滑至“部分合规”,意味着欧盟自动将塞舌尔列入 “不合作 “国家名单。

这次修正案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私人信托公司(Private Trust Companies,“PTC”)的引入,相关修订内容在《国际商业公司法(2021修订版)》和《2021年信托法》中均有体现。

《国际商业公司法(2021修订版)》的出台旨在改善FSA对在塞舌尔管辖范围内注册的企业的监督作用。其中一项修订是为获取在塞舌尔管辖范围内注册的公司的记录提供便利。另外,对原法案第175条的修正,是要求对塞舌尔公司会计记录的强制保留,并允许FSA对之进行检查。新增的第169条(a)款,规定了塞舌尔公司必须将其所有的交易信息保存至少7年,即使该公司已经解散或被注销。

新的信托法取代了旧的《1994年国际信托法》,从而实现信托产品的现代化,并保证了塞舌尔与其他司法管辖区在信托产品服务方面具有竞争优势。本次修改主要是针对信托的保护人、委托人权力、会计记录保存等内容。

《基金会法(2021修订版)》对基金会保存其会计记录以及管理人、注册代理人和受益人的记录的义务进行了明确。

《有限合伙法(2021修订版)》也做了一些调整,引入了新的义务,即有限合伙企业的注册办事处必须是注册代理人位于塞舌尔的主要营业地址。

上述修正案为塞舌尔提供了必要的规定,使其符合与金融产品有关的税务信息交流的国际标准。

 

2021年8月25日 拜登政府号召科技公司加强网络安全[8]

今年8月23日,美国总统拜登回见科技等行业的商业领袖。针对美国发生的一系列的针对基础设施和大企业的网络攻击和勒索,拜登政府一直督促私营部门加强网络安全防御,并表示网络安全是美国面临的“核心国家安全挑战”。 对此,科技巨头谷歌、IBM、亚马逊等公司表示会在未来几年投入大量人力、财力以加强网络安全。谷歌承诺将在未来五年投资超过100亿美元并培训10万名科技人才;微软承诺将在未来五年投资超过200亿美元升级安全工具;亚马逊表示将向公众免费提供网络安全培训。随着网络安全问题被各国愈发予以重视,中国企业在设计网页、收集信息、信息传输及设计法律声明方面也变得越来越不容忽视。

 

2021年8月26日 瑞士提出新机制收益外国收购当地企业的规则[9]

近日,瑞士拟收紧外国企业收购本国企业的新闻备受关注。中国化工集团在2016年以430亿美元收购瑞士农业化学集团先正达。自此,限制中国投资的呼声越来越高。瑞士政府在今年8月25日提出新机制,立法草案的原则为外国政府与政府关联的投资者在所有部门的收购都应该报告和得到批准。若该法案实施,瑞士经济可能存在一系列潜在威胁。对此,瑞士政府表示其仍希望保持对外国投资的开放性和作为商业中心的吸引力。此外,政府将确保对外国企业投资的控制与国际一致。

 

2021年8月27日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发布中国公司寻求赴美上市新披露要求[10]

据路透社今年8月23日报道,美国证券交易会(SEC)为提高投资者对相关风险认识,已开始向有意赴美上市的中国公司发布新的信息披露要求。今年以来,中国企业在美国募资规模已达近160亿美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表示,由于可变利益实体(VIE)是绕过中国政府对外资限制的空壳公司,美国投资者可能没有意识到他们所投资的并不是实际在中国运营的公司,而是注册在离岸地的空壳公司。

SEC要求上述公司更详细地披露其使用VIE进行首次公开发行(IPO),对投资者的影响,以及中国政府干预公司运营的风险等情况。据悉,SEC发布的披露要求包括“请描述这种公司结构可能对投资者及其投资价值造成的影响,包括合同安排如何以及为什么可能没有直接所有权那么有效,公司执行合同条款安排可能会产生可观的成本”这类问题。

[1] https://www.oecd.org/tax/beps/statement-on-a-two-pillar-solution-to-address-the-tax-challenges-arising-from-the-digitalisation-of-the-economy-july-2021.htm

[2]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107/02/P2021070200279.htm

[3] http://www.gov.cn/zhengce/2021-07/06/content_5622763.htm

[4] https://ghzyj.sh.gov.cn/gzdt/20210219/2cbffb6b976a4e12872ff111cefed796.html

[5] http://www.moe.gov.cn/jyb_xxgk/moe_1777/moe_1778/202107/t20210724_546576.html

[6] https://www.oecd.org/tax/beps/harmful-tax-practices-peer-review-results-on-preferential-regimes.pdf

[7] https://fsaseychelles.sc/media-corner/press-releases/press-releases/amendments-to-financial-services-legislations

[8] https://cn.reuters.com/article/us-tech-giants-fin-security-0826-idCNKBS2FR0CI?il=0

[9] https://cn.reuters.com/article/switzerland-foreign-acquisition-0826-idCNKBS2FR03M?il=0

[10] https://cn.reuters.com/article/idCNKBS2FP0F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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