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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居民与非居民税务身份下的税务利益

编者按:税务居民身份是国际税务体系中非常重要的概念,成为一国的税务居民概念近年来被诸多行业及机构用作营销的噱头。一方面由于各个社会组织和群体对税务要素对于资产价值的意识正在觉醒,另一方面也间接印证着各国在国际税务合作的日趋深入,我们必须满足相应的要求才能够更好的管控风险。居民与非居民身份是国际税务体系下,国际间共治和税务母国自治的基础性概念,不同的选择会带来截然不同的后果。
江湖有传言,成为某国的税务居民身份可有诸多益处,也是税务筹划顶层设计中不可忽视的要素,但是这句话的前半句过于绝对。
身份的筹划往往有着较大的空间,但并非是唯一的。仅就税务居民身份而言,居民身份与非居身份也是因地制宜的,并非“居民”一定有益,“非居民”一定有弊。在实务操作中,商事主体否定自身在当地居民身份的案例亦有不少。其筹划的方向需结合商事主体的客观情况,如同硬币的两面不能一概而论。本文从居民与非居民身份所涉及的税务利益出发,与各位读者从以下几个角度做一些探讨。
要进行全方位的税务筹划,一般的途径是:最小化外国税、递延母国税、利用税收抵免。筹划可能发生在身份层面,也可能发生在交易层面。由于各国对各种身份税务待遇的差异,对居民和非居民的征税规定不尽相同,因此产生了税务身份的筹划空间。
以实务操作中的具体案例为例:中国企业在海外发展布局的过程中,经常面对的是在海外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考虑。如果企业在海外设立的是分公司,那么在海外的分公司是当地的非居民身份。但若该中国企业在海外设立的是子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和管理决策能力,那么所在地将会认定子公司是当地的税务居民,子公司因此在当地就企业所得负有纳税义务。
总结来说,以非居民企业身份在海外运营,实际的运营地对其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同时其总公司所在地对其有居民国的税收管辖权,这就涉及到了可能双重征税的情况–这就要求我们在税务筹划时有更加立体的大局观:税务身份、税收协定、信息交换及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本文仅就前两项要素进行探讨。
还是以上述案例为例,如果中国企业在海外设立了子公司,那么子公司因其具有管理决策、商业运营实质成为了当地的税务居民。其产生的结果是:子公司如若实现利润时,中国对该公司因其非本国税务居民不对其在所在国的收入来源形成税收征管权。但有一种例外情况:当子公司向母公司(中国企业)分配利润时,该中国企业收到的股息红利会在境外来源国被行使税收管辖权而产生预提税,在实际上产生了母公司(中国企业)的税负成本。由此可知,如子公司不向中国企业分配利润,客观上产生了递延预提税的效果。
通常情况下,独资公司和合资公司是居民身份。利用居民身份实现税务递延结合实际业务的需要,各国税务机关普遍对“反避税条例”做出了相关判定标准,因此要在对其母国的相关法律的相关问题认定上,进一步进行分析规划。
还有一种居民身份的筹划,即成为第三国的居民,在运营地以非居民的身份出现。这就涉及到更为复杂的架构搭建了。架构搭建不仅考虑税务要素,也会考虑具体的商业模式,此处不再赘述,关于此项内容值得在后续作为专题详细展开。但综合上文中提及的情况,再次为大家回顾和总结要点:
对于不同的身份筹划方案形成的税负差别,其影响因素有二点:
第一是居民国的税收制度,税率;
第二是税收协定的相关规定。
选择成为一国的税务居民,其背后的结果是选择了居民国的国内税制及协定网络,取得了享受税收协定优惠的可能性。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成为缔约国的居民才能享受税收协定的优惠,因此往往要求相关主体成为一国的税务居民。但一旦成为一国的税务居民,则意味着在该国具有无限纳税的义务。在成为一国的税务居民时应该慎之又慎,往往需要资深、专业、具有涉外经验的税务师协助筹划。
在某种情形下,成为居民身份并非对企业最有利的选择,需要考虑的因素有:

  • 商业原因如当地的准入问题、或限制外资的其他情形;
  • 税务利益与运营成本的不匹配。

当企业选择非居民身份,税务利益可能包括:
一、最小化在东道国的运营功能及风险,从而降低东道国利润而降低税务成本
当(企业)所在国积极利润较高的情况下,税务筹划的思路是合理降低在当地的积极收入,综合安排从而最小化全球税负。具体措施以不在当地设立运营机构、以消极所得形式取得收入(如股息、特许权使用费等形式),或者尽可能的降低当地的运营功能以达到应税成本降低的目的。
二、合规上的便利
非居民税收征管比较之下相对简单,居民企业对实际利润进行征收,往往要求进行详细的审计或报表提供,相比之下合规复杂且成本高昂。
三、分红预提税上的考量筹划
部分国家或地区对非居民企业的约束宽松,对其分支机构向母公司汇回利润不要求缴纳预提税(如新加坡)。在这种情况下,在当地设立的分公司仅需对在当地的企业所得缴纳所得税。对于选择非居身份的影响,还应考虑到的是,非居民的税务义务有的国家采用核定征收,且一般情况下适用的税率较高,使用该境外税进行国内的税务抵免时,主要依据是境外收入部分核算抵免限额,非居民企业在当地没有相应收入的情况下,抵免额可能直接为零。这些都是实务筹划中需要综合考虑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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