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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您聆听】美国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特定产品上调关税

 

2024年1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发布[1]

11月1日,商务部、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修订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自2024年12月2日起施行。

六部门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修订后的办法主要从五方面降低了投资门槛,旨在进一步拓宽外资投资证券市场渠道,发挥战略投资渠道引资潜力,鼓励外资开展长期投资、价值投资。

一是允许外国自然人实施战略投资。原办法仅允许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战略投资,外国自然人不能实施投资。本次修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保持一致,将外国自然人纳入外国投资者范畴,允许其对上市公司实施战略投资。

二是放宽外国投资者的资产要求。原办法要求外国投资者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为便利和促进上市公司引入更多长期资金,本次修订适当降低了对非控股股东外国投资者的资产要求。

三是增加要约收购这一战略投资方式。原办法规定的战略投资方式仅包括定向增发和协议转让两种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和证券市场实际情况,此次修订增加允许外国投资者以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

四是以定向发行、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允许以境外非上市公司股份作为支付对价。本次修订,为吸引外国投资者综合运用现金、股权等多种方式战略投资上市公司,也便利境内上市公司通过跨境换股收购境外资产,同时考虑到定向发行、要约收购已有监管规则保障交易公允,对跨境换股实施分类管理。对于以定向发行、要约收购方式实施的战略投资,允许以境外非上市公司股权实施跨境换股。

五是适当降低持股比例和持股锁定期要求。本次修订,结合证券市场监管规则,取消以定向发行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持股比例要求,将以协议转让、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持股比例要求从10%降低至5%;适当放宽持股锁定期要求,同时坚持战略投资的中长期投资属性,将外国投资者的持股锁定期由不低于3年调整为不低于12个月,如果其他规定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则需要符合相关规定。

2024年11月14日
印尼财政部:2025年起多项进口商品免征关税和增值税[2]

印尼财政部长条例(PMK)2024 年第 81 号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部分进口商品将免征进口关税 / 增值税(VAT)。此政策旨在简化税收管理,推动特定领域进步。

免征商品涵盖国家商业航空运输公司的飞机及其零配件、航空安全设备等;各类科技、教育、宗教书籍;棺材等丧葬相关物品;外国代表及其官员物品、国际机构及其官员用品;特定目的的礼物 / 赠品;科研物品;残疾人特殊需要物品;政府公共用途物品;武器、军事装备等;海船、内河运输船及其零配件;火车及其备品备件;地理数据和航空摄影设备;油气和地热活动所需货物;临时进口用于再出口及符合要求的再进口物品。

2024年12月12日
美国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特定产品上调关税[3]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11日宣布,根据301条款对从中国进口的以下特定产品额外增加关税:

  • 太阳能硅片和多晶硅的税率将提高至50%;
  • 某些钨产品的税率将提高至25%;

以上关税上调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

 

参考资料:

[1] https://www.gov.cn/zhengce/202411/content_6984512.htm

[2] https://www.indonesia-daily.com/page_362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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