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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单上的塞舌尔正努力改善其信息透明度

2020年3月4日,塞舌尔共和国通过并签署了《受益所有权法案,2020》(Beneficial Ownership Act, 2020),这是塞舌尔第一次将受益所有权信息的识别、备案、查询等用单独立法的方式予以规定。与《受益所有权法案,2020》一同签署的还有《反洗钱与打击资助恐怖主义法案,2020》。
塞舌尔金融贸易投资与经济计划部长认为这两项法案的签署,一方面致力于塞舌尔政府打击反洗钱行为,另一方面也是履行其依照国际准则改善其国内法律制度的承诺。总统Danny Faure更是明确表示这两项法案的通过充分表达了塞舌尔坚持改善其在国内及离岸金融管理、透明性和问责制度方面的决心。

(图片来源:塞舌尔政府网站)

塞舌尔在今年2月18日被欧盟加入了《税务不合作司法管辖区名单》。OECD于4月6日发布的《税收目的信息透明和交换全球论坛》称,塞舌尔总体上部分符合透明度和根据要求交换信息的国际标准。但是,在过去三年审查期内收到的162项请求中,塞舌尔未能答复88%的会计信息请求和62%的受益所有权信息请求。因此,论坛报告中指出的主要问题涉及监督和执法活动的整体有效性,以确保实践中可获取信息。
《受益所有权法案,2020》(以下简称“《法案》”)旨在就塞舌尔的法人实体和法律安排(legal person and legal arrangement)的受益所有权进行识别和验证,建立和保存不时更新的受益所有人登记册和中央数据库,以及相关事务进行规范。
其实在2016年12月,塞舌尔就通过《国际商业公司法》的修订引入了受益所有人概念,并且要求每间国际商业公司(也就是我们中国客户常常称之为塞舌尔离岸公司的法律形式)都必须将公司的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在注册地址处,只是当时的法律仅仅从一间公司的角度,主要从拥有公司股份比例、拥有投票权比例以及对于董事任免权力等角度对受益所有人进行界定。
而新的《法案》扩展适用至以下主体:

  • 塞舌尔本地公司
  • 塞舌尔社团
  • 塞舌尔国际商业公司
  • 塞舌尔持牌公司
  • 塞舌尔合伙企业
  • 塞舌尔基金会
  • 塞舌尔信托
  • 塞舌尔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

新《法案》对于受益所有人界定则更符合国际通用标准,几乎沿用了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FATF) 的定义:
“beneficial owner” means one or more natural persons who ultimately own or control a customer or the natural person or persons on whose behalf a transaction is being conducted and includes those natural persons who exercise ultimate effective control over a legal person or a legal arrangement;
受益所有人”是指对客户拥有最终所有权或控制权的一个或多个自然人,或代表交易的一个或多个自然人,或对于法人实体、法律安排拥有最终有效控制权的自然人。
不过,对于每种实体类型下“受益所有人”该怎么具体界定,《法案》中并没有给出更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的答案。
比如塞舌尔基金会本身没有股东或者成员(shareholder or member),基金会的财产以基金会的名义持有,财产所有权完整地归属于基金会,而基金会的受益人不同于信托的受益人,其对于基金会的财产不存在所谓衡平法上的所有权,所以其“受益所有人”该如何具体界定,我们期待可能在接下来会公布的《受益所有权规则》(regulations)或者是塞舌尔《基金会法案》(Foundations Act)的修订中予以规范。
该登记册应保存在注册地址处(即注册代理人的营业地址处),登记信息包含每一位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居住地址、商业地址、生日、国籍、成为受益所有人的日期及终止日期,每一位受益所有人具体享有的受益权(如适用)。
如果存在代为持有受益权的情况,则需要同时登记代持人及被代持人的上述信息。
若上述信息未能准确、及时进行登记和更新,则构成犯罪,将受到罚款处罚。
受益所有人登记册中的信息会提交至塞舌尔金融情报机构(Financial Intelligence Unit),用于分析其是否存在洗钱或资助恐怖主义等嫌疑。金融情报机构因此负责建立起一个用于保存受益所有人信息的数据库,并使用一切手段保护信息保密,该信息不应被普通公众所查询。
对于塞舌尔基金会而言,基金会的创立人、管理人和保护人有权查询,受益人是否有权查询可能还需要根据后续立法或基金会法律文件赋予的权利来进行确认。相对应的,信托的受益人则直接被《法案》赋予了查询权力。这个细微的差别,既体现了基金会受益人和信托受益人原本在各自主体中不同的法律地位,也可能会在后续相关立法中进一步明确其在受益所有权项下的不同权力/权利。
所有法人实体和法律安排应当在2021年1月31日之前完成《法案》的备案要求,《法案》中尚未明确的操作细节随后会通过对规则(regulations)的制定来明确。
在2019年10月开曼一份政府报告中,开曼政府也宣布其打算在一个可实施的时间表上引入一个可被公众查询的受益所有人登记册的途径,至少在2023年之前实施,从而使得开曼的相关法律标准符合英国和欧盟要求。政府在一份声明中表示“金融保密性在我们这儿是不可容忍的”,其认为有效的受益所有权信息的登记和交换有利于促进合法资金的透明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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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I GROUP,关注离岸司法管辖区点点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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